中国的土地分类主要依据用途,分为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类。建设用地又细分为城市建设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现行的《土地管理法》框架下,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自由出让的,然而集体建设用地的出让和抵押权则受到限制。
集体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农民的宅基地、乡镇企业的用地、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尽管“征求意见稿”对宅基地的规定没有重大变化,依然不允许抵押和自由出让。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通常不易进行交易,真正的“入市”潜力主要在于乡镇企业用地。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农村集体依法获取的建设用地,在遵循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以进入市场流转,并倡导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地入市的关键在于,将宅基地置换后腾出的土地用于工业和商业用途,同时,农村土地流转会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提升土地经营效益。
业内专家认为,农地入市的一大益处在于增加了土地供应,可能间接导致房价下降。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流转会带来收益,进而提高农村地区的消费水平,对拉动内需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这种模式有望带来多重经济影响,促进城乡经济的平衡发展。
农地入市,全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核心是将来自宅基地置换后腾空出来的土地,用作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原有农村土地流转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大大提高土地经营效益。农地入市是房地产界一直热议的话题,2009年11月,有媒体报道称国土资源部拟农地入市抑制内地地价和房价泡沫,官方回应称消息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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