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开发利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31
成都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防治工作遵循严谨的规划原则。

第八条明确规定,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防治工作需按流域或区域进行综合与专业规划。专业规划需服从综合规划,确保与国土规划协调,同时考虑到各地区和行业的多元化需求。这些规划作为基础依据,任何修改均需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九条划分了不同规模的规划编制责任。全市及跨区县河流的综合规划,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编制,经市政府批准后上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非跨区县的规划则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经批准后报上级备案,涉及多个专业领域如防洪、治涝等。

第十条强调新建、扩建工程需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确保对水工程项目的尊重和保护。任何可能影响现有水资源的项目,建设单位需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规定,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求,同时兼顾农业、工业、发电、航运和渔业等多元化需求。在水资源短缺地区,会限制城市扩张和耗水量大的工业发展。

第十二条区(市)县政府需根据当地水土资源,发展灌溉、排水、水产等事业,推广节水灌溉技术,保障农业稳定高产,并在易渍水地区采取措施防止渍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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