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总督学与副局长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3-28
教育局总督学与副局长的职位性质、工作职责、影响力不同。
1、职位性质:总督学是专业技术类职务,由教育部聘任,依法执行教育督导公务。总督学一般应由具有教育经费保障、教育设施设备、教师队伍建设、学校教育教学等业务专长的人员构成。而副局长则是教育局的行政领导,负责协助局长处理教育局的日常工作,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
2、工作职责:总督学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包括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向有关人员进行座谈、测试或问卷调查,查阅学校相关文件资料,向被督导学校及其主要领导干部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等。而副局长则负责分管教育局的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例如人事、财务、基础教育等,具体职责根据教育局的分工而定。
3、影响力:总督学通过督导和检查,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其意见和建议对学校的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力。而副局长作为教育局的行政领导,其决策和管理对教育局及下属学校的工作具有直接的影响力。
4、副局长是行政领导、行政上是副局长高,总督学是技术职务,享受的副局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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