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无保险,赔偿问题陷入困境。我大哥育有一儿一女,儿子才20个月,女儿才六周岁。

2010年9月13日18点10左右我大哥骑摩托车在省道202线行驶,到村口左拐弯时(过中心线1.2米)被身后一辆无证驾驶车速极快的摩托车撞倒车辆滑出7米左右,人当即脑部着地奄奄一息后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对方受伤也在医院治疗。现肇事方无证驾驶摩托车系他人借用,双方都未带安全帽。现在血液酒精报告已出来双方都未饮酒;车检报告也显示双方车辆状况正常;尸检报告鉴定我大哥为交通事故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 现在交警事故认定书居然认定为双方同等责任,我方认为:这认定书明显不负责任和偏袒对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气愤,决定复核申请。交警认为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当事人即肇事方未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未靠右行驶且未带安全头盔的行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原因之一;当事人即我大哥车辆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且未带安全头盔的行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原因之一。认定书始终未提及肇事方车速快或超车,我方车辆已越过中心线1米多。我方认为: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肇事方无证驾驶,在我大哥左转向的情况下未采取措施而强行超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而撞上我大哥的车是导致本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请教各位,在判罚如此不公的情况下,我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常利益?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你可以根据以上法律的规定,要求交管部门尽快作出责任划分。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必须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的依据。所以你首先应该找有关交管部门要求按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否则投诉该交管部门或者诉诸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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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29
没看懂什么意思,,请说的详细点
第2个回答  2010-09-29
无证驾驶,情节更是严重,已经上升到刑事责任了,你可以直接起诉对方,追究刑事责任。
第3个回答  2010-10-02
第一 这样问题最好设置悬赏 不设置悬赏没人回答清楚

第二 你看到回答问题都设置悬赏 所以你大哥问题最好 也是花钱办事

第三 祝福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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