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杭州的一名教师,因工伤住医院治疗和康复费用共计6万余元,现赔

我是杭州的一名教师,因工伤住医院治疗和康复费用共计6万余元,现赔偿只有3万多,还剩下2万多费用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7-05-04
可以让用人单位承担。
第2个回答  2017-05-04
首先进行工伤认定,待治疗终结后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如果构成伤残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
单就你提问的医药费来说,如果单位不给报销,可以一并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你是教师,按理是有社保的,大部分费用都可以由社保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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