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舞蹈家协会协会章程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8
南宁市舞蹈家协会,作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南宁各民族舞蹈家自愿组成的团体,扮演着连接舞蹈家和工作者与党和政府的重要角色。它是南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广西舞蹈家协会的团体会员,致力于发展社会主义舞蹈事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复兴贡献力量。

协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等思想为指导,坚持艺术方向和方针,鼓励创新,提倡健康向上的舞蹈作品。其主要任务包括推动舞蹈理论研究,扶持创作,组织会员深入生活,收集民族民间素材,以及与国内外艺术界开展交流活动,以提升舞蹈艺术水平和拓宽交流平台。

加入协会的条件包括对协会章程的认可,作品或影响力,以及由两位现有会员推荐。会员享有选举权、活动参与权、建议批评权,同时有义务遵守章程、缴纳会费。如有违规行为,会籍可能被取消或自动离会。广西舞蹈家协会的会员在本会享有特殊地位,其他地区会员调来也可申请入会。

协会的组织架构遵循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由会员代表大会行使,由理事会执行日常事务。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定期开会。经费来源包括国家支持、会员会费、活动收入和捐赠等。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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