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元经济结构理论的增加完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28

在刘易斯之后费景汉、拉尼斯(H.Fei & G.Ranis)于1964年修正了刘易斯模型中的假设,在考虑工农业两个部门平衡增长的基础上,完善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二元经济发展思想。他们首先将剩余农民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不增加农业总产出的人,边际产出为零的那一部分人,另一部分是不增加农业总剩余的人,虽然边际产出不为零,但并不能满足自己消费需求的那一部分人。他们认为,工农数量的转换必须经过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边际劳动生产率为零的农民向工业部门转移。这部分农民的转移,不会对农业总产出水平发生影响,所以,只要工业部门的发展有增加劳动力的需求,就会吸引这部分农民向工业部门转移。付给这部分农民的工资只要相当于他们在农业部门所得到的报酬就可以,促进工业积累和工业部门的进一步扩张。并且由于农民数量的减少,使其它农民的人均所得也有增加。当前一部分人转移到工业部门之后,后一部分人由于工业部门的吸引也开始流向工业部门,这时,工农数量的转换就进入第二阶段。由于后一部分农民的边际产出不为零,他们转出农业部门后,不仅农业总产出水平会下降,而且其它未流出的农民人均所得也下降,当农民总产出下降到一定水平,必然引起农产品(尤其是粮食)相对价格的上涨,从而迫使工业部门提高工资,增加成本。这样就妨碍工业部门的积累和扩张,进而妨碍其对剩余农民的吸纳,因此,这一阶段必须依靠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办法,以补偿那些并不完全“剩余”的农民流出农业部门所造成的影响。否则,工农数量的转换就难以顺利实现,当工农数量的转换度过费景汉和拉尼斯所谓的“粮食短缺点”后,工业部门继续吸纳剩余农民。当农业部门中不再有剩余农民(不增加总产出的和不增加总剩余的)时,工农数量的转换就进入第三阶段,这时,社会劳动力在工农两部门间的分配将由竞争性的工资水平决定,不仅农业部门要向工业部门继续提供剩余,而且工业也要反过来支持农业的发展。这就意味着传统农业必然转化为商业化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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