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08
问题一:权属调查指界通知书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针对土地权属调查的通知,需要
出席指界人携带证件:
1.单位法人应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
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人无法出席的可委托他人出席指界,
受委托人应额外携带指界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主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土地证、房产证、如有房屋发生买卖关系的,请
携带买卖协议(以上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问题二:地籍调查的具体内容 1、权属调查。对宗地权属来源及其所在位置、界址、数量、用途和等级等情况调查。即在现场查实、查清相邻权属单位的权属关系,通过现场认定和标定土地权属界址点、线位置,调查土地用途。包括现场指界、标定宗地界址、绘制宗地草图、调查土地用途和等级、填写地籍调查表。2、地籍平面控制测量。3、地籍勘丈。目的是勘丈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线、位置、形状、数量等基本情况。4、绘制地籍图。

问题三:为什么要进行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每一宗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用途、等级等基本信息,为土地登记提供依据资料。
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工作中为确定土地权属、明析产权的实质性调查,其成果资料是保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合法权益、解决土地产权纠纷的重要凭据。同时,通过地籍调查还可全面掌握一个地区的土地类型、数量、分布和利用状况,以及土地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在各种经济成分之间的分配情况,从而为建立科学的土地管理体系,为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为制定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调控土地供需、规范土地市场等提供信息保障。

问题四:权籍调查指的是什么? 权籍:土地地籍,不动产产权之类。

问题五:什么是土地产权调查 土地产权调查,又称土地权属调查(land title investigation),是指清查每宗土地的权利人、现有权利和用途,并在现场标定宗地界址、位置,绘制互属调查草图,填写地籍调查表的工作。
当今土地产权调查的意义:
一些地方土地征收十分随意,根本不考虑土地所有者――农民及集体的意愿。因为产权不明晰,土地资产效益难以体现,土地很难依法依规有序流动,土地利用粗放和浪费比比皆是。因为产权的不明晰,土地供应很难体现土地市场的变化,一方面土地闲置,一方面土地需求迫切,加大了土地供需矛真正盾;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不能够有效实施,违法违规用地难以有效制止。因为产权不明晰,破坏损毁土地难以有效追究责任,土地利用的短期行为明显,土地生态环境得不到持续改善。

问题六:地籍的分类 一、按发展阶段(或者主要功能)划分为税收地籍、产权(法律)地籍、多用途地籍(1)税收地籍的目的是课税。内容包括纳税人的姓名、土地面积和等级;通常使用的手段是地块丈量土壤质量产量、收入评定土地等级、图解、解析结合。(2)产权或法律地籍 目的是保护土地的所有制,鼓励合法的土地交易 ;内容包括宗地界址、界线,土地权属、面积、位置、质量等;其使用手段为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图解、解析结合 。(3)多用途地籍 目的是课税,产权,土地登记统计,土地市场,土地规划,土地信息库等 ;内容包括土地位置,宗地界址、界线,权利人姓名、住址,土地面积、等级、权属性质、质量等 ;其使用手段为光电,遥感技术,微缩技术,计算机,网络等综合运用;解析为主。 二、按特点和任务(或者先后时序)可以划分为初始地籍、变更(日常)地籍(1)初始地籍 指的是某一时期,对县以上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进行全面调查,并形成初始的地籍图、册 、簿 ;它的作用是用于地籍管理工作的基础、土地估价、土地规划的依据。(2)变更地籍(日常地籍)指的是 针对土地数量,质量,权属,分布,使用状况等的变化,对初始地籍进行的修正,补充和更新 ;其作用是保持地籍信息资料的现势性、连续性 随时变更;此外还应随时调查、随时更新、随时登记 。 三、按行政管理层次可划分为国家地籍和基层地籍国家地籍 是指县级以上 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的土地和国有土地的一级土地使用权单位的土地,以及农村宅基地和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等, 主要服务于土地权属的国家统一管理。基层地籍 是指县级(包含)以下 集体土地使用者的土地和国有土地的二级使用者的土地, 主要服务于土地利用或使用的指导和监督。四、按地域可划分为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五、按地籍手段和成果形式可划分为常规地籍和数字地籍常规地籍 一般以过去通常运用的手段和形式来完成地籍信息的收集、调查、记载、整理,用常见的形式,即通过建图、表、卡、册、簿等方式来表现地籍资料。常规地籍费工费时,成果累赘,应用不便,差误防范困难。数字地籍 从基础资料起,用数字的形式存贮于体积小、重现度高的存贮介质中,通过规范的程序实现整理、分类、汇总及建库。无论图形资料还是数字资料,都转化为数字形态,从而省略了累赘不便的图、表、卡、册、簿。数字地籍具有处理能力强、省工节时、可以有效防止加工整理误差、检索快捷准确、表现形式生动等优越性,它代表着地籍现代化的方向。

问题七:尽职调查提纲 调查和评估事项(专业用语:尽职调查)包括:
1.目标公司的产权证明资料(一般指涉及国有产权时国资管理部门核发的产权证或投资证明资
料);
2.目标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包括公司章程、各类出资或验资证明报告等);
3.有关目标公司经营财务报表或资产评估报告;
4.参与并购的中介机构从业资质;
5.目标公司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情况;
6.目标公司重大资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负债或合同事项;
7.目标公司管理框架结构和人员组成;8.有关国家对目标公司的税收政策;
9.各类可能的或有负债情况(包括各类担保、诉讼或面临行政处罚等事项);
10.其他根据目标公司的特殊情况所需要调查的特殊事项,如社会保险、环保、不可抗力、可能不需要并购方同意就加诸于并购方的潜在责任等。
目标公司若不反对并购,应对并购方律师尽职调查持合作态度,应并购方要求或依规定要求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地将自身情况,有关材料、资料、文件等告知或提供给并购方。

问题八:土地权属调查费怎么做会计分录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问题九: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要注意些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注意事项  1、必要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  2、有关评估事宜咨询。根据法律规定,国家控制国有土地转让价格,转让价格过低时,国家享有优先购买权。尤其是转让方为国有单位时,国有土地及相关资产须经法定估价机构估价,并经国土部门予以确认。  3、有关税费负担的咨询转让合同签订之时,双方应对有关应缴纳的税费项目、标准及数额进行咨询,并对税费负担问题进行明确。根据有关规定,税费的计算依据一般为土地成交价,若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的,则应以土地评估价作为计算依据。  4、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担保问题。拟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瑕疵问题,是受让方必须关注的重点。转让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去国土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有无抵押与被采取司法限制。鉴于有无土地权属及相关争议不易调查,加之受让方的履约能力难以判断,应明确双方相互提供担保。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并非不能转让。可通过与抵押权人协商,以其他担保方式置换或以转让费支付借款的方式解除抵押等方式,实现转让目的。  5、权属变更程序与支付转让价款的相互制约。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合同签订、国土部门审批、补办相关手续、登记办证等多个环节,有时还涉及抵押权解除等程序,故转让费的支付应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即根据转让程序设定付款期限与金额,体现相互制约与督促作用,以降低双方交易风险。  6、土地用途及相关用地条件的变更国有土地转让往往涉及土地用途变更问题,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尤为突出。转让前的土地大多是工业用地、办公用地等,转让后多为商业或住宅开发用地,不仅要经规划部门变更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且须缴纳相关配套费用。有的虽不改变土地用途,却需改变出让合同限定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等用地条件。土地用途及相关条件能否变更、变更程序及费用负担应在转让合同中约定清楚。  7、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无约定的,推定包含。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有出让土地未达到规定开发程度不得转让,划拨国有土地无地上建筑物不得转让,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往往是与地上建筑物或附属物一并转让。实践中,多以转让房地产为名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价值相对较小,于土地而言不大,并不重视。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