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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对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何时发生效力
不动产登记对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何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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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20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确立了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的原则。
本条则具体明确了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登记生效的时间,即“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也即是说,不动产物权登记,自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物权有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始告完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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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何时发生效力
答:
可以依法
登记
等。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
、
变更
、
转让和消灭,
经()时
,发生效力
。
答: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
、
变更
、
转让和消灭,
经( )
发生效力
。
答:
【答案】:C 《物权法》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
登记
的自什么时
发生效力
答: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
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
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
不动产物权登记
自什么
发生效力
答: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
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不动产
以
登记
为
生效
要件
答: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
、变更、
转让和消灭
,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不登记不
发生效力
,但以下情况除外:一、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自愿,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获得权利的主体在处分该物权时,依法需要办理
登记,
不登记,不
发生物权
效力的情况:(1)因人民法院、...
不动产
权利
发生变更
的时间如何确定
答: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不动产是采取登记生效主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
、变更、
转让和消灭
,经依法登记
,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
由不动产所在地的...
对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
、
变更转让消灭
这一块,究竟是合同成立时
生效,
还 ...
答:
根据法律规定和民法学原理
,不动产的设立变更
等采取
登记生效
主义,自登记时
生效,
具有公示公信力,属于处分行为。签订的不动产合同,属于债务债权法律关系,属于负担行为,具有相对性,不具有公示公信力。您要明白这个原理,就要区分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的区别
,不动产和动产物权
设立的区分,债权和
物权的
区别。
不动产登记生效
时间
答:
不动产登记发生效力
的时间 《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
登记的
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
、变更、
转让和消灭
,经依法登记
,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导致的物权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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