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税</是国家对开采和使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的一项税收政策,旨在调节级差收入和加强资源管理。关键要点如下:
资源税的申报和会计处理十分关键,通过"应缴税金——应缴资源税"科目进行核算,涉及销售、自用、收购和加工盐的税务处理。
另一方面,矿产资源补偿费</作为对开采活动的管理手段,征收范围、比例和结算方式由国务院规定。采矿权人需按照年度时间表缴付,逾期可能面临罚款和许可证吊销。
违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罚款收入归入国库。遇到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解决,逾期未履行的将执行强制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性法规与上述规定冲突时,以本规定为准。省级政府可制定实施办法,具体解释权归地质矿产部,自1994年4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