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农业委员会机构职能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1
海伦市农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包括:

1. 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制定并实施国家和省的农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2. 研究并制定全市的农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经批准后推动实施,以引导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配置和产品质量提升。

3. 制定农业产业政策,建议农业财政补贴政策,并起草种植业等产业的相关法规,以规范行业发展。

4. 提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利益和耕地管理。

5. 促进农业产业化,参与大宗农产品市场建设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的规划,发布农业经济信息,协助菜篮子工程和资源保护工作。

6. 负责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可持续发展工作,管理农用地和渔业资源,保护生物物种,以及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7. 制定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和队伍建设的政策,实施科教兴农,组织重大科研项目和技能开发。

8. 负责监督农业产品质量,进行认证和品种保护,确保投入品如种子和农药的质量安全。

9. 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相关工作,引导社会团体为农业发展提供服务。

10. 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工资、编制管理,以及委管干部的管理工作。

11. 最后,履行市政府交付的其他相关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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