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多岁,2011年9月——2013年3月在我所居住的A市里找了份工作,单位每个月都交了140左右的养老保险,经自己查询养老保险的金额共计2000多块!
2013年3月之后我就没有继续做了,一直在家直到今天,也没有自己补交养老保险。
我妈她去年退休了,她上班的厂在另外一个县城,离家七八十公里,已经把我弄到她以前上班的厂去抵职,厂里也答应。这个厂反正进了也没有班上的,自然也没有工资,要倒闭不倒闭的,但是到了退休年龄就有退休工资拿的。
但是问题出在我妈的厂里的人去给员工交养老保险时,我的交不进,说我在A市有工作岗位,我这边有在交,说要打个什么证明?为什么明明已经一年多没有在交养老保险了,怎么就不能重新交?而且之前的那一年多交的养老保险我又不打算要了。
是不是要我补交中间的二十来个月的养老保险?再转移到我妈工作的县城那边去?恳请专家告知我应该怎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