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入市,提高农民收入,让农民房子有收益,是可行的,而且是一种非常好的保障农民权益的方式。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入了城市之中,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城市的房价,但是另一方面,随着农村人口的大量流失,农村出现了很多空心化的情况,很多村里只留下了那些上年龄的老人还有一些儿童,原本在农村中分配的宅基地闲置起来,有些耕地也因为无人耕种而荒废,对于耕地的话自己不种可以租出去,但是住宅却没有这样的流通方式,针对这种情况,国家进行了农村宅基地的改革,其实就是将宅基地确权到个人名下,而且规定一户人家只允许有一块宅基地,通过这样的方式来保障农民的权益。
在城市中,其实有很多人已经没有宅基地了,但是在城市的钢铁森林中生活久了,很多人就觉得城市中的商品房不如在农村的宅基地好,在农村可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院子,人口居住密度低,等着年龄大了,方便养老。所以出现了很多城市户口的人去农村购买宅基地,这对农民来说是比较危险的,因为如果卖掉了宅基地,在城市中又没有房子的话,就可以说居无定所了,所以国家不允许宅基地进行买卖,但是对宅基地确权之后,可以使宅基地合法的流通起来,比如户口从农村迁走之后,规定了宅基地的退出机制,农民也可以将自己的宅基地以租借的方式租给别人,这样农民的个人收入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是一个双赢的政策。
这个方案其实并不可行,因为宅基地的土地本身属于国有,并不是属于农民所有,宅基地的交易情况也可能会催生出众多土地买卖的不当行为。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可以看到城乡之间的收入水平差距越来越高,对于农民群体来说,虽然很多城市地区的房价越来越高,但农民群体却享受不到房价上升所带来的益处。虽然很多农民在年轻的时候到城市做农民工,但并不是所有的农民都能够在城市买房,这意味着城乡之间的房价差距会进一步导致农民群体的资产性收入越来越少,所以很多人建议把农村的宅基地推入市场,通过这样的方式增加农民的资产性收入。
把宅基地推入市场并不可行。
之所以这样说,主要是因为宅基地本身就不属于农民的个人所有,虽然农民有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农民并没有宅基地的交易权。如果农民可以直接参与宅基地的买卖的话,这个行为确实会让一些地区的农民的收入提高,但是卖完宅基地的农民也会面临无房可住的境地,有些农民可能也会因为短期的利益而直接舍弃自己的宅基地。
这个方案也会导致宅基地的交易非常混乱。
我们可以尝试这样理解:正是因为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不能交易,所以农村地区的土地价格才会比较稳定。如果我们放开宅基地的交易的话,很多炒房客会直接涌入农村地区,并且抬高相关地区的宅基地的价格。因为这个方式会导致宅基地的交易情况非常混乱,对那些早期售卖掉宅基地的农民来说,很多人可能非但享受不到宅基地交易所带来的资产性价格的上涨,反而会进一步返贫。
总的来说,宅基地的交易方案的出发点没有问题,但实施起来的难度非常大,这个方案有待进一步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