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之间打闹受伤赔偿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22
责任认定需要结合实际事件分析,由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小孩的监护人进行赔偿。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无法查明和确定具体是哪个孩子实施了侵权行为,因此,可以依法认定参与玩耍打闹的孩子均为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由于三个参与玩耍打闹的孩子都不满10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他人损害,由其父母(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所谓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的危险行为对他人的权益造成了某种危险,但对于实际造成的损害又无法查明是危险行为中的何人所为,法律为保护被侵权人的利益,数个行为人均被视为侵权行为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