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企业所得税和采购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款是资金的运用吗

支付企业所得税和采购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款是资金的运用吗

一、支付企业所得税属于资金运动的”资金退出企业“环节。增值税是价外税,由最终消费者承担,并不进入企业的资金循环中。两项均不属于资金的运用。

二、说明

1、如上图所示,企业的资金运动表现为资金投入、资金运用和资金退出三个过程。

(1)企业的资金投入包括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金和债权人投人的资金,前者形成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后者形成企业的负债。

(2)企业的资金运用是指资金投入企业后,在供应、生产和销售等环节从货币资金开始依次转化为储备资金、生产资金、产品资金,最后又回到货币资金的过程。又称为资金的循环,周而复始的循环就是资金的周转。

(3)企业的资金退出包括偿还各项债务、缴纳各项税费、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等,这部分资金将离开企业,退出企业的资金循环与周转。企业上缴所得税属于资金退出企业,不是资金的运用。

2、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采购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从销项税中抵扣,由最终消费者承担,也不属于企业的资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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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12
是这样的支付企业所得税和采购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款的确是资金的运用的追问

为什么啊 可以解释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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