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案例分析(20分)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由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采购电脑200台,并预先支付购买电脑的费用50万元。乙公司考察发现丙公司有一批质优价廉的电脑,遂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电脑购买合同,乙丙双方约定:乙公司从丙公司购进200台电脑。总价120万元,乙公司先行支付30万元定金;丙公司送货上门,将200台电脑全部运至乙公司仓库,货到验收后一周内乙公司付清全部款项。丙公司工作人员在发货时误发成205台。在运输途中,由于被一车追尾,15台电脑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乙公司在合同约定地点接受了 205台电脑,当即对发生损坏的15台电脑提出了质量异议,并将全部电脑交付甲公司。由于电脑滞销,甲公司一直拒付货款,致乙公司无法向丙公司支付货款。交货两个星期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披露了是受甲公司委托代买电脑的情况。
问题:
1、丙公司在知道乙公司接受甲公司委托的情况后,能否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为什么?
2、乙公司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3、甲公司多收的5台电脑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4、如追尾的肇事车逃逸,15台受损电脑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5、如丙公司以乙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后,又认为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更为便利,能否改为主张由甲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