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6-27
我国一直实行中央各部门间和中央与地方政府间“条块分割” 的管理体制。
”条“是指中央部委直管各级部门,自上而下实行垂直管理,比如中央财政部直管省级财政部门。 ”块“是指地方行政当局统管该行政区域内的全部行政行为,这是一种平行的横向管理。 两种指挥体系把整个国家人为分割成了不同领域,现实中的运行模式不是绝对的垂直管理和块块管理,而是随着国家的社会经济形势和时代背景不断进行调整的。垂直管理有利于中央权力集中,块块管理有利于激发地方活力。
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更多部门是接受垂直管理。 改革开放以后,为了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中央向地方分散了人、财、物权,部门更多接受双重管理,即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地方政府掌握人事权、财权,在条块结构中占据主导。这激发了地方活力,但使得中央调控能力下降,地方保护主义盛行。 于是,20世纪90年代,中央开始上收权力,主要先从税收领域开始收权,把地方政府手中的“官帽子”“钱袋子”上收到上级职能部门,从中央银行到市场执法部门、监督部门以及现在的审计、环保部门等。
条块结构是一个具有灵活性和弹性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