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应不应该给孩子生活费?

父母有劳动力,母月工资2000左右,父工资5000多,家里有车十几万多,房子二十万多,有存款,有一个读五年级的妹妹,今年17岁,性别女,准备辍学打工,请问我每个月应该得到生活费吗?该给多少?如果是一次性给打工启动资金,该给多少?

第1个回答  2021-06-03
如果你想辍学不要上学了,父母不能给你生活费,也不能有打工启动费,如果自己打工赚钱了,什么费都没有。
第2个回答  2021-06-03
从法律上说孩子十八岁成人之前应当给孩子生活费。但我个人认为现在应该是在孩子大学毕业之前也就是工作之前应该给孩子生活费。
第3个回答  2021-06-03
应该给孩子送,应该给看孩子多大。我在这长大成人的不好好工作去哥家看老朱要钱那绝对不给他。不过我们成年的孩子,你必须给他生活,不给生活只能生活吗?你忍心不给他不能吃饱吗?
第4个回答  2021-06-03
基本的生活费还是要有的,毕竟18岁以下的青少年还属于未成年儿童,父母是有义务给予孩子生活费的。
第5个回答  2021-06-03
这样的话题载就要看是已经毕业上班的话就可以考虑考虑不用给生活费用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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