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终止与清算指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10

   问:论述银行的终止与清算。

   校解析答案:(1)银行的终止

  ①银行因解散而终止。

  商业银行可能因为分立、合并或者出现银行章程中规定的情况而解散,原来的银行就终止了。银行的解散程序依照法律规定包括两个程序:第一,申请解散;第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解散。

  银行合并是原来银行解散的一个主要原因。

   合并有两种形式:

  第一,两家银行合并为一家银行,原来的两家银行都更名了,成立了一家新的粮行,原来的银行宣告解散。在我国,因为合并而解散的银行要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并附解散的理由和保证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的计划,因为合并成立新的银行时,原来银行的债务由新成立的银行承接。

  第二,是吸收合并,一家银行将另一家银行兼并,被兼并的银行不存在了,原来银行的业务由兼并银行承接。

  无论以何种方式解散,法律要求“商业银行解散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中国人民银行监督清算过程”。

  ②银行因撤销而终止。

  商业银行因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予以撤销。《商业银行法》第74条规定,银行有下列行为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吊销营业许可证:

  第一,未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或者到境外借款的;

  第二,未经批准买卖 *** 债券或者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的;

  第三,在境内从事信托投资业务和股票业务或者投资于非自用的不动产的;

  第四,向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

  第五,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后果十分严重的;

  第六,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表,后果严重的;

  第七,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当银行被吊销营业许可证时,中国人民银行应当依法组织清算组,立即开始清算。

  ③银行因破产而解散银行因为不能支付到期的债务,发生信用危机时,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由人民法院宣布破产,特别要注意的是银行的债权人能否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银行资不抵债时,要求宣告银行破产?从法律上说是可以的,但是要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和法院的宣告程序。

   (2)银行的清算程序是与一般公司清算程序不同,银行的法定清算程序是:

  第一,支付清算的费用;

  第二,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

  第三,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第四,偿还有优先权的债权人债务;

  第五,偿还其他一般债权人的债务;

  第六,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我国建国以来已经有了金融机构破产的案例,也有了银行关闭清算的案例,对于这些金融机构关闭后的处理,中国人民银行采用了三种不同的方法:

  第一,托管。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一家金融机构,通常是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对被关闭的金融机构进行托管。托管期间原来金融机构的管理人员停止工作,由托管单位派员管理。管理主要是完成从关闭之日起未完成的在途票据结算工作等。托管结束后,该金融机构进入清算程序。清算完毕,原金融机构解散。

  第二,接管。如同《商业银行法》规定的程序,由中国人民银行自己来接管或委托另一家金融机构接管,接管一段时间后,再清算或由其他金融机构兼并被接管的金融机构,例如广东发展银行兼并中银信托公司的案例。

  第三,直接进入清算程序。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中创公司关闭,直接进入清算程序。

  从上述三种情况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采用不同的方法来处理金融机构关闭的问题,是符合我国目前金融市场的发展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承受能力的。

   

  我是安徽的考生,10月考了四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73分,《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概论》64分,《经济法概论》64分,《中国法制史》62分。低分飘过。幸运啊。

  浙江考生报到一下,《企业会计学》89分,《统计学概论》89分,理论考试全部结束!实践继续中。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