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香港一单位做了一笔生意,双方约定用人民币结算。对方委托当地的人民币找换店给我们付款,在手续费数额前,该找换店用符号为“$”的符号(手写)。对此,有人说是美元;有人说是人民币;有人说是港币;有人说啥都不是。我认为这绝不应该是美元,因为美元应该是S加两竖。我用一个例题来比喻这项业务活动:如:货物标的价值10000人民币,手续费需50元,我方应实得9950元。在人民币找换店出具的票证上显示手续费:$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