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房申请

公积房申请

第1个回答  2017-08-11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需提供的资料: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贷款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公积金账户余额达到2000元以上: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按下列规定计算:
  1、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先后在两个(含)以上单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办理转移合并手续的,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
  2、由于借款人原因或其所在单位的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三个月(含)以上的,在重新缴存后又一次性补缴的,不属于按月连续缴存的情形。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中有不良记录的,按以下办理:
  受委托银行调阅借款人个人征信系统记录,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当场告知借款人不予贷款。
  1、借款人的不良记录属于恶意行为的。经善意催要、告知,仍未及时归还的行为为恶意行为;
  2、借款人有多笔贷款,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合法收入不足以偿还多处贷款能力的;
  3、申请贷款时,逾期贷款或信用卡逾期尚未归还的。
  4、借款人欠还贷款累计达到或超过3期的。
  (四)同意以所购买、建造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按揭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为购房人作阶段性担保;
  (五)申请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则上应还清上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两次累计贷款额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限额且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累计贷款额的十分之一以上;
  借款人申请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以往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因违约或有不良还款记录的;
  2、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对同一套住房已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含婚前或离异)。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借款人与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口本簿(含首页、户主页)原件及复印件2份(夫妻不在同户籍的还应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原件受托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未婚、离异、丧偶的单身职工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或未再婚证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出具的未婚(未再婚)证明没有注明有效期的,证明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共同参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的子女或父母应提供的资料:
  1、户口簿能够证明共同申请人与借款人同户籍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原件受托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
  2、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非同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原件受托银行核对后退回借款人;未婚、离异、丧偶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或未再婚)证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公积金缴存、经济收入证明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
  二、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2份。
  三、提供真实购房资料,同时应使用所购住房提供抵押担保。使用自有非所购(建)房产抵押的应提供担保公司担保材料。
  (一)购买按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房的提供下列资料:
  1、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或集资协议原件一份及二份复印件。原件在贷款审批后由受托银行退还借款人;购买的住房为按揭的,提供已备案的买卖合同原件一份及一份复印件,开发企业应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申请表》的保证人声明栏内签章作阶段性担保,并提供按揭担保书一式两份。
  2、提供首付30%以上的购房款收据或购房发票、契税发票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原件在贷款审批后由受托银行退还借款人。
  (二)购买二手房应提交下列资料:
  1、已备案的房屋买卖契约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原件在贷款审批后由受托银行退还借款人。
  2、提供购房契税发票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原件在贷款审批后由受托银行退还借款人。
  3、提供所购住房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两份。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提交下列资料:
  1、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在贷款审批后由受托银行
  退还借款人。
  2、提供工程预(决)算报告一式两份。
  3、提供所修建住房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两份。
  (四)自建住房应提交下列资料:
  1、提供县级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原件、国有土地出让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在贷款审批后由受托银行退还借款人。
  2、提供工程预(决)算报告一式两份。
  3、提供所建住房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两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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