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家属对案件定性不服如何申诉

姐姐被一男人用刀扎了左屁股一刀,因扎到大动脉失血过多不治身亡,开始刑警队告诉家属定的故意伤害罪起诉并上报检察院,可是不知为啥后来改成了过失伤害罪,如果嫌疑人积极赔偿民事部门求得受害者家属原谅也不追究了,可是这男的家属是一分不赔啊,就连三万的医药费都是受害者家属出的,现在已经把案件移交法院近日开庭,以过失伤害开庭,这么轻的罪名,过失伤害判刑三到七年,我们不服,请问我们该如何申诉。现将大致案情简单介绍:
姐姐跟这男的住一起,吵架后,在租房处被扎屁股一刀,当时血流不止,赶紧找房东,当时房东问怎么弄的,这男的说是这男的扎的(在没任何压力下承认是他扎的,这是第一次承认),后来打了120,在120车上医生问是谁扎的,这男的对医生说是他扎的(第二次承认是他扎的,因为扎的是屁股没想到会致死所以没必要说谎吧),当在医院,医生见扎到大动脉可能很难救治,拨打110,把这男的控制,后来我姐不治身亡,后来口供就变了,说在租房处,跟我姐吵架,我姐拿了把水果刀往外走,说不想活了,他怕出事就追出来抢姐姐的刀子,不知刀子怎么到了左手(我姐不是左撇子),他抢我姐的刀子,没抢过来就抱住了我姐,他说这时我姐左手拿着刀子往后背藏,他就面对面的抱住我姐,这时我姐双手都在屁股后面,他抱住我姐的时候身体向后压了一下,我姐的身体靠在南墙上,就哎呀了一声,刀子扎进屁股了(这个情景咋在电影了是经常看到,没想到成了他逃避罪责的工具)。在此我们有很多疑问:1、就算吵架想自杀,那么应该拿着刀子当着他的面威胁他,干嘛把水果刀拿出来往外走呢;2、我姐是右手,怎么会用左手拿刀子呢;3、就算左手拿着刀子,你去抱她抢手里的刀子,一般人都是手向外向后伸,而且是刀尖向外的,谁会让刀尖冲着自己呢?4、他身体向后压,扎到我姐的屁股时,再等他反应过来认为真扎到她时也至少好几秒,这好几秒扎到大动脉会流出好多血到墙上,可是墙上没有(夏天穿的很薄的)。5、刀柄顶弯了,应该在墙上有明显的痕迹,可是痕迹也没有。6、再不懂得急救,也懂得如果刀子扎进去是不能拔出的,因为拔出时流血会加快,而且还会二次伤害,他既然违反常理把刀子拔出来了;7、他在没有啥顾虑时跟房东说是他的我姐(第一次承认);8、他还对120的医生说是他扎的我姐(第二次承认);9、案子一个月的时候刑警队告诉受害者家属定的是故意伤害罪可是等到两个月的时候说定的过失伤害上交检察院了以后不要再找刑警队了;10、案件里还有一些细节的问题。我想求助大家现在案子已经到了法院,快开庭了,男方家属态度很强硬不赔偿,如果男的安过失伤害定罪判三到七年,受害者家属再一分赔偿也拿不到岂不是太没天理了。是不是以后任何的杀人案件只要没第三者在场就可以随意编一个电影里过失伤害的情景就可以定最轻的罪?我这十个疑点还没弄清楚,请问我们如何让再重新调差重新定性!找检察院还是找公安局?以什么理由申请?谢谢了!

您好,对您的情况,首先我深表同情与理解,您节哀顺便!其次您当痛定思痛,冷静地寻找突破口,让逝者安息生者安慰。
对您的情况,
1如果有一定资产,立刻咨询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看是否有人敢接案,若有您看价钱是否能接受,他们帮助您是很专业的,不需要您个人耗费巨资时间精力去搜证起诉等,
2您的案子,看您的标的请律师价格范围怕在2万左右,
3若不够资金请律师,个人行动可能败诉或被改为意外伤害罪,对死者不公,那步骤便是:
A.获得死者尸体,立刻寻找法医重新鉴定,保留好公安机关等单位给您们的一切证据材料,
B.在公安机关咨询(全程不告知情况下录音)有关本案记录在案的证据,提出为何第一次公安机关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之后却三百六十度转变定性为过失伤害罪,这中间的关键证据是什么,你们作为死者家属有权知道,将公安局的证据材料能暗自获得都收获起来,不需激动或者告知对方,因为这会影响你获得证据的有效性,
C,若公安局无法给您公允答复,您可去该公安机关上一级行政部门的信访办信访举报,举报公安局办案人员改定案件的性质的证据不足以说服当事人家属,且涉嫌利益输送,
D.您联系社会群众或媒体向有关当局施压,
E.您写好起诉状,将您搜集好的证据提交法院,起诉当事人为故意杀人罪,这故意杀人罪的起诉客观要件包括举证:——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已致死,满足要件),且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这也是官司辩驳的关键点之一,你家人与被告无任何感情纠纷,或无证人无证据能证明的情况下,被告比较难洗脱他是正当防卫情况下伤及死者,您需要咬紧“其二人长期生活关系友好,死者遇难前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看法医报告)”)。——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按您说法对方应该已年满18周岁,且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更是本案核心要点!),您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被告提交证明其为过失伤害罪,同时您可以要求对方法医鉴定机构给出合理的证据说明。而您则需要按照民诉法“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提出双方关系良好,将护士、邻居等的口供(您需要征得对方同意,且提前录好音)成交法庭,死者生活习惯良好,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在无感情纠纷无工作压力无生活烦恼无健康担忧无精神疾病等的情况下,岂会主动自杀,且不容得他人救她,这是荒谬的说辞。再有,您可以让您家人的好友出庭作证,给出死亡时间前后与您家人电话沟通过的人的证供,证明您家人遇难前是一切正常,是被告故意伤害,起码动了主观伤害的念头,以至于死者臀部受刺,最终遇难。您最好完善您的证据链,我在此仅是给您部分参考建议而已,不作任何法律意见。
F.做好充分证据材料、证据链、反驳词之后,准备开庭,当然也要做好败诉(即法官判刑7-10年内)的心理准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与过失伤害罪定罪最大区别在于主观与客观,您一定要把握好这个原则,希望帮到您,也希望有更多热心好心人站出来,给您更好更完善的茶余饭后建议,谢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3-08
要最好找律师。怎么大的事,要认真的。律师会详详细细叫你怎么办的。
第2个回答  2015-02-27
去求助当地的法律援助吧,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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