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商务厅的职责分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2

(一)省商务厅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1.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商务厅负责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商务厅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2.外商投资管理。根据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商务厅等部门拟订我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厅联合发布。
3.境外投资管理。原油、矿山开发等资源类重大境外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境外投资项目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报批。省内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由商务厅审核。
(二)省商务厅与省经济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根据我省乙醇汽油生产和推广普及工作的实际需要,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职责目前由经济委员会承担,待条件成熟后再由商务厅承担。
(三)吉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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