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4-30
亲爱的新同学:您好!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教委、上海警备司令部、上海警备区政治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为了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培养艰苦奋斗的作风,增强国防观念,提高综合素质,并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军事技能,我院决定在2010级学生中开展集中军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9月5日(星期日)~9月18日(星期六)):
1、入宿报到时间: 9月5日(星期日) 8:30~16:00
2、体检、入学教育、军训时间:9月6日~9月18日
3、9月21日(星期二)正式上课。
二、军训地点:
上海健生教育活动中心、芦潮港军训基地
三、军训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每位高校学生必须参加军训,训练考核成绩归入本人档案。不参加军训或军训考核不及格者,不颁发毕业文凭。
2、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军训的,请在报到缴费时,以书面形式向辅导员提出申请,报学生处批准,第二年参加补训。因病(须有二级甲等医院证明)不能参加正常军训项目的,由学院安排减训。
四、注意事项:
1、由于9月5日(星期日)到校后将去基地参加军训,所以入宿时请带好各类日常生活用品。
2、必须带到基地的军训生活用品:拖鞋、皮带、棉织袜、毛巾被、毛巾、牙刷、杯子、肥皂、衣架、雨具、驱蚊剂、本人特需药品、卫生纸、内衣裤、笔及笔记本(记军训日记)等。
3、不准佩戴项链、耳环、戒指等;不要携带贵重用品(手提电脑、相机等)。
4、以上事项,希望得到家长的配合,谢谢!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〇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