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7-05
作为哲学范畴,价值是指中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意义关系,是客体对个人、群体乃至整个社会的生活和活动所具有的积极意义。价值取决于主客体之间或者说人与对象之间的关系。“对象如何对他来说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91)可见,从哲学角度来看,价值是一个关系概念,离开了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尤其是离开了主体,价值是不存在的。 “价值本质上是人自己的对象性活动及其产物对于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意义”[3]( 张曙光.马克思的哲学价值观与劳动价值论探略[J].哲学研究,1991,(1):40-47.)
以一般的价值概念为依据,从人类生存的角度来看,自然界万物体现出对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即有价值。人类社会的存在与方式从根本上讲都依赖自然万物,其中介即是实践。在效率的趋动下,社会分工不断细化,不同人从事不同的生产实践,人类渐变的多元化生存需求慢慢需要通过交换来更好地实现。黑格尔称其为市民社会原子化个人的生存方式。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人与人通过物与物的交换,满足彼此的需要,建构价值关系。在实践中,物物交换的不方便必然产生一般等价物。在这个过程中,自然地形成了专门用于交换,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即商品;在所有商品中,又形成了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即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