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森林部队的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10

军事题材长篇小说《林海雪源》对于30岁往上的人怕是没有不知道。

当年,我人民 *** 侦察员杨子荣和他的战友们机智勇敢,潜入匪穴,智取威虎山,消灭恶匪座山雕的事迹成为美谈,而森林部队协助 *** 搜剿残匪的情况却鲜为人知。

抗日战争结束后,东北一时陷入无 *** 状态,社会恶势力纷纷出道,混水摸鱼。

针对东北及全国形势, *** 中央迅速调整布暑,调集大批部队和地方干部出关,经过一个时期的艰苦努力,东北大部分地区得以解放。

一些 *** 军队残部,日伪残余、在逃地主、土匪、烟匪等潜伏到深山老林之中,并经常威胁林区人民群众,抢劫财物,扰乱治安,制造森林火灾,严重干扰和破坏了我林区生产和人民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牵制了东北 *** 的兵力,影响了人民解放战争的进程。

鉴于此, *** 东北行政委员会于1948年8月25日下达命令,决定在合江、松江、龙江、吉林四省组建一支东北武装护林队,任务是侦察和发现潜伏在林区内的 *** 军队残余力量,引导主力部队作战,抓捕逃亡地主、烟匪等反革命分子,保护林区生产和人民生活安全。

这就是武警森林部队的前身。

20世纪50年代初的黑龙江省护林队武装护林队初期编制为1006人,下辖3个营,共8个连,每连约120人左右。

护林队各级干部由 *** 部队就近委派,战士由各省 *** 负责征招。

组建初期,队员们手中的武器可谓五花八门,既有 *** 军普遍装备的"中正"式步骑枪,也有缴获日军的"三八"大盖,当然也有少量美国产的"卡宾枪"。

虽然种类多多,但特点只有一个:清一色轻型武器。

究其原因:一是当时武器来源的确困难,武器主要装备主力部队;二是受林区地形制约,从便于机动的角度考虑;三是林区之敌本是残兵败将,无需大威力火器。

护林队虽然建队晚,兵力少、任务重,作战经验缺乏,但指战员个个训练刻苦,作战勇敢。

"天当房,地当床,野果雪水充肌肠;茫茫林海雪原路,搜歼残匪日夜忙。

"这几句打油诗可谓是他们真实生活的写照。

有资料记载,1951年6月,松江省护林大队二中队红军老连长鞠希波带领60余名骑兵战士转战林海60多个日夜,终于将一群流动残匪捕获。

同年秋天至第二年春季,松江省护林大队广泛动员群众,对重点地区搜山330余次,最终又清剿日伪残敌55人。

据不完全统计,东北林区护林队至1953年5月,共消灭、捕获残敌和反革命分子200余人,迫使数股残敌外逃或解散。

这一举动,很好地保护了人民,有力地支援了解放战争,社会主义建设和抗美援朝战争。

但由于受形势、认识和经验等方面的影响,仅在5年时间内,护林队就经历了几次大起大落的变更。

1949年8月,松江省人民 *** 鉴于各地以工人、农民为主体的人民自卫队能够执行清奸、清匪、护厂、护村等任务,决定撤销护林队建制。

组建仅一年的护林武装被解散,大部分队员转业。

其它各省区均已解放。

东北林区同全国各地一样,形势一片大好,林区残敌和逃亡地主、土匪、烟匪企图待机反攻,再过糜烂生活的美梦彻底被击碎,士气、规模和对我破坏能力如夕阳西下。

有资料显示,敌特的林区破坏活动由起初每天十多起,下降为数十天仅出现一起,且破坏力度明显减弱。

另外,在解放初期,为更好的控制刚刚接收的国有大型矿山、企业等,人民 *** 一些部(分)队按照有关要求直接划归企业管理,但随着任务的完成,企业不宜再养军队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

1953年5月1日, *** 主席、周恩来总理发布命令,将全国各

地企业部门的现役武装部队正式改编为经济警察,原则上不准许企业部门再编有现役性质的武装。

1953年7月人民自卫队一部分队员后来参加了抗美援朝,成为志愿军官兵。

1950年10月6日,一些省区又采取了"一县一队"的自卫队布局。

几个月之后。

人们发现"一县一队"的布局问题很多。

如兵力过于分散,机动困难,通信不畅等。

一些省区又先后决定再次恢复现役性质的护林大队。

1952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经请示中央,将人民 *** 某骑兵团转隶到林业战线,成立了中国人民 *** 内蒙古公安司令部林务大队。

护林警察队的创建与撤消(1953年5月至1962年4月)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毛主席发出了向全国进军的号召。

至1952年初,全国除台湾外全部解放。

1952年7月10日,国家林业部电告东北行政委员会林业局,要求变更护林队组织领导关系,提出"护林队仍有搜捕林区残匪任务,但要兼负防火宣传等职能,同意东北护林队改称“中国人民护林警察”。

1953年0月27日,东北行政委员会遵照中央指示精神,发布《关于现役"护林队"改为"护林警察队"的决定》,主要内容是:原则上属林业局的护林队,归属中国人民经济警察系统,改称省护林警察队.其政治,军事,业务上的训练教育,干部管理以及供给待遇等,均由各省林业厅负责.

不久,吉林省、辽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先后将护林大队改编为非现役的护林警察大队。

改编后的护林警察队其日常工作,主要是向群众宣传护林政策、法令,巡护森林圈,控制人员非法入山,检查监督林区生产单位防火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火情、引导群从灭火;辅助经营所搞好生产工作等。

从现役武装改为非现役武装,队员不再像以前那样征战千里林海,而是划区自治了,有点"老婆孩子热炕头"式的田园生活味道,现役部队那种锐气在逐渐弱化。

1955年2月,鉴于林区残匪、敌特基本绝迹,一些省区的护林警察大队又面临新的是否保留的挑战。

1978年职业制与义务兵役制相结合的“一队两制”阶段。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武装森林警察部队从1978年起实行义务兵役制,连以下干部、士兵实行现役制,营以上干部和部分警士仍实行职业制。

1978年黑龙江武装森林警察总队成立,

1981年内蒙古森林警察总队成立,

1982年吉林森林警察总队成立。

1982年吉林森林警察总队成立。

1987年,震惊世界的大兴安岭火灾发生。

当时的国务院有关领导通过电话向扑火前线副总指挥问道:“你们现在还有什么要求?”回答说:“增加风力灭火机,增加森林警察!”从此,这支被称为“烈火中的红孩儿”的部队开始被国人所知。

翌年,全部实行现役制阶段。

1988年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森林部队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全部实行现役制,部队正式成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

1995年武警云南森林警察总队成立。

1998年,我国开始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

翌年8月,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武警森林指挥部在北京挂牌。

1999年实行新的领导管理体制,部队建设发展进入新阶段。

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调整森林部队领导管理体制,实行武警总部和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武警总部对森林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国家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业务工作。

国家林业局局长兼任武警森林指挥部第一政治委员、党委第一书记。

各总队、支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由所在省(自治区)、地(市)分管林业工作的领导兼任。

部队执行跨省(自治区)森林防火灭火任务,由国家林业局统一指挥,执行所在省(自治区)森林防火灭火任务,由当地人民 *** 统一指挥。

2001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组建武警四川、 *** 、新疆森林总队,

2002年10月,为响应党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来自全国各地的武警森林官兵奔赴四川、 *** 、新疆三个省、自治区,开始履行保护西部生态环境的重任。

2007年国务院、党的 *** 报告中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

其后半年的时间,武警福建、甘肃森林总队和森林指挥部机动支队分别在福州、兰州和北京成立。

2010年2月8日,武警森林指挥部驻皖部队正式进驻安徽黄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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