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29

负责办理本区域、本单位的民兵、预备役、征兵和动员工作,组织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担负战备和治安勤务,战时组织民兵参军参战,配合部队作战,保卫后方,支援前线等任务。

乡(镇、街道)人民武装部编配部长1人、副部长和干事若干人。其中大中城市街道人民武装部编配部长1人、干事1至2人。乡(镇)人民武装部最高可按每部8人编配。

扩展资料

人民武装部自新中国建立之后建制几经变化,1951年起,全国多数县和市辖区建立人民武装部,属军队建制,编配现役军人。1954年改称兵役局。1958年,又改称人民武装部。

1985年7月起,县(旗、县级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划归地方建制,实行地方和军队双重领导,工作人员也改为地方干部。

1996年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后,各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所辖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为副师级建制,其它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为正团级建制,少量在经济开发区、林场设置副团级人民武装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层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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