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12年买的商品房,到目前为止没有验收通过,也不能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在2016年的时候把水电和电梯的基本设施搞通了就让物业电话通知我们去交房,当时我是拒绝接收的,一直到今年,有许多业主已经入住,想着房子没有房产证也不能买卖,只能把它装潢起来拿来出租,谁知去拿房的时候物业公司要我补交3年的物业费,请问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