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0-07-24
长话短说吧……
1、你要过 计算机区一级 (这个很简单)
2、你要过英语四级 (这个不是那么简单)
3、你的 加权平均分要达到 70分 还有学分要修满 (就是说你在大学里考试总的平均分要达到70分)
只要达到这三个条件就可以得到学位证书了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16
学士学位的评定评定标准:
一、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较好的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经审核准予毕业的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初步掌握一门外国语,通过学院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通过全国大学外语考试四级的可免考)
三、非计算机专业的要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计算机专业的话就要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
但如果有如下情况的话,就不能授予学位:
1. 凡违反细则第二条的具体行为者;
2 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不含记过)处分且毕业前未获得学院批准解除处分者;
3 在校学习期间,课程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达不到70.0分者;
4 未达到学院规定的其他标准者。

参考资料:http://www.gxuwz.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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