蚁贼的图书评价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4

评赵子曰之《蚁贼》
天下大乱,民命如蚁。
纵观江山,谁主沉浮?
《蚁贼》一文,自开篇便见不凡,浑厚大气。寥寥数语,便点出了年代,背景,人物,与遭遇。此番安排看似简单,但要掌握妥当,实
为不易。不知不觉地,便将读者带进了书中的世界,卷入那段黄沙飞扬,悲壮惨烈的历史之中。
作者文字功力深厚,落墨之处气势逼人。尤其欣赏一些战争的场面,描述得甚是扣人心弦,淋漓尽致。如瓮城一役,一路看来,竟感觉是在观赏一幕幕紧凑的影画:战火连天,马蹄铮铮,炮烟弥漫。杀戮后,战场上肆意泼洒的鲜血,似乎成为了泛黄的画卷中,唯一的艳红之色。不禁要感叹,战争之中,又有多少无辜黎民老少,死在双方刀枪之下?多少军中弟兄,要将性命抛却?然而,为了国家与民族的自尊而握起兵器去冲杀,是军人的天性与使命,是作为一个热血男儿的光荣!
无疑,战争又是一柄冰冷的双刃剑,刺痛了敌人,动撼了整个国家的元气,更从各个方面,无情地考验着战士们的思想与意志。行军之旅,最是艰苦,何况是一支被敌人攻得奋死抵抗,大败而弃城撤退的军队?正因有此,致使忠义,勇气,智谋,与亲情,都一一地在书中人物身上体现,使原本平凡的他们,因此而闪闪生辉。
譬如邓三,自开篇始,书中对他的介绍为马贼的头子,他深知天下形势大乱,依*大军才可活命,才带了兄弟们投奔军队来的。或许,这并不是个明智之举,但是除了这样做,又能如何?从良,命运可能会比那些战死沙场的士兵们更为悲惨。邓三知道这一点,或许他当初决定投军的时候,想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去向,他所重视的,是手下出生入死的兄弟们吧。虽为马贼,讲究的也是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他是个重情重义的人,是条铮铮汉子。
邓三的死,是最为令人动容的。原来铁汉也有柔情的时候。面临危急,他所想到的,是他的儿子邓舍,虽是螟蛉,却胜似亲生。——同时欣赏作者在此处所用的“预示”手法,读者似乎隐隐感觉到,在战场中厮杀的邓三为何会突然想起他的亲人?这是不是一种暗示,暗示邓三将会遭逢不幸了呢?果然,邓三被敌人所杀,而临死的那一瞬间,还记挂着他的老父亲,痛恨那些逼死良民的鞑子。然而在他撒手的一刹那,一切的仇恨已随风而去,他再也管不着了。这,不禁使人感叹。
邓三的死,将本书的主人公邓舍正式推上了他在乱世中的个人舞台。在前面几章,作者对邓舍的落墨不深,只巧妙地埋下伏笔,点出了他是现代穿越而来,自小被邓三养大。他在书中的形象,在邓三死后才渐渐立体起来。当邓舍知晓义父已战死的消息时,他的表现,都是理所当然之内的:沉痛,悲愤,如天塌下来了一般,但更突出的,是一股为父报仇的勇气与意志。而随着本文的发展和邓舍的成长,这股勇气与力量,相信便会随之升华。一个现代人穿越到弱肉强食的战场上,穿越到一个被鞑子蹂躏得千疮百孔的汉家大地上,他毅然执起了兵器投入这个乱世——不仅是为了战而战,而是为了那些在铁骑之下丧失性命的同胞而战,为了维护整个华夏民族的尊严而战。当然,邓舍目前的力量是有限的,但是随着情节的发展,我相信在后文中,他会在这乱世中获取更多的经验,变得更为自信与成熟,直至在这土地上,成就出一番大业。
总体来说,本文在历史的背景下,塑造的人物性格,各有特点,是相当的成功的。同时,通过了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透露出人性的善与丑。邓三他视手下军队为兄弟,这点,恰恰与王夫人的虚伪嘴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作为军中的一抹亮色,本以为她是巾帼不让须眉之辈,当她在军中高喊退敌口号激励众人的时候,本是颇有好感的。孰不知这只是她的一种手段,一种看不起别人,却要令他们为自己卖命的卑劣之举。但是却从另一方面引人深思了:在这乱世中,一名女子,都*如此手段而保存自己,这是她的本性呢,还是这个世道的错?环境和遭遇能够改变人心,那么我们应该埋怨谁?当类似事情发生的时候,是我们应去将环境改变,还是任其环境来改变我们?
我相信,邓舍便是那个敢于去挑战的那个人。两个时代的重叠交错,现代与古时思想的碰撞,它们将在主人公身上起的变化,是非常值得期待的。
文章整体弥漫着一种苍凉的无奈,如积淀了数百年的一阵古风,缓慢而沉重地掠过读者的心头。作者熟读中国历史,将来自未来的一个人物,安排在史实的夹缝中,观其沉浮,观其挣扎,观其发光发亮。这一切,却显得十分自然而游刃有余。这和作者自身的文学功力是分不开的。然而在某些地方,似乎太过注重释义,如“—— 时俗,通称女子为娘子。”,“——时俗,称皇帝身边的太监为火者”等说明,个人感觉不必特意分段出现,像前几章那样放到章末参考的地方,或在后文略为点明如“这个地方,怎么会有内宫的太监?”便可明了。
另外,逐句细细品味,觉得文字风格有点不统一,在前面几章,偏为白话一些,而后面数章,多些文言。两种言语风格混在一起,一点想法,不知道是否曾经反复改过。
《蚁贼》一文,个人感觉,是军事历史中难得的作品。不仅被作者的历史知识和文笔所折服,而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在主人公邓舍身上,在本文的字里行间,我看到了智勇豪情,看到了男儿风骨,更多的,是热情洋溢的拳拳爱国之心。 但总被一本书所吸引:《蚁贼》
我本想远离文字,但手边总有一本书,心中总有感。于是就这样打量世界和打量我自己。这书的名字叫蚁贼!《蚁贼》初识时给我一种,视生命如蝼蚁的感觉。我不是很了解,但能感觉出这本书的构造以及气势的磅礴。其实认识赵子曰的时候,只是好奇他的名字,并不知道作者的文采竟然如此斐然。而这本书,刚看第一章的时候,脑袋突然蹦出惊才绝艳这四个字。怎么说呢,这本架空历史的小说,其实就是一本认识自己的历史,另一方面是人认识“精、气、石骨铁硬”的历史。
子曰的写作手法很稳重,收握自如,丝毫不脱离带水。在此说笑:少时立名,老时扬名。“政界”这里,我指君王有着崇高地位,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正因如此,就有了移作他用的“资本”这里便是那些踏入沙场的战士。而这,就是故事情节最根本的原因。
而这本小说从中国现在所谓的文学谈起,是一本学术性很强的书,悬念迭起,大起大落,波诡云谲,十分引人入胜。如要从历史中琢磨这书就是一本,代表或者就是形象代言人。
结语:这书承袭古代文化中的“硬”所演化,表现出几分独特的爽直,它不像一些网络小说那么个人化,而是更追求群体共鸣性和认同性。所以希望大家能品读! 看了别人的推荐去读《蚁贼》的,还不是专门推荐,只是一个回帖,所以没报太大的期望。然而读后颇觉惊艳,虽不至于目眩神迷,忘了此身何在,却也结结实实地享受了一番。尤其是在书荒期,这份感受分外强烈,再加上所得远远高过期望的反差,足以使懒人如我辈愿意花上半个小时的时间专门评一评此书,并郑重向龙空毒蛇众推荐之。
先谈文字。作者赵子曰估计是古文读多了,以致行文略显滞涩,但风韵别致,古味扑面,算得上是极具个人才情的文字。尤为出彩得是战争场面,惨烈而不琐碎,大处着眼,不失细节。子曰的文字可能不会让你第一眼就叫好,却能让你一品再品,有点类似教主在《战国》和《战神》中的文字。并非说他们文风相似,而是说两人的文字都浸润了强烈的个人色彩。在此预祝子曰的文笔能在淬练中走向成熟,不要学教主,如今的教主已连基本的句子都写不完整了,恍论文风。
次谈情节。主角邓舍是穿越者,但穿越不过是个噱头罢了。小邓没有大炼钢铁制造兵器,没有造玻璃挣钱,没有抄袭后人诗文假充大头文人,他所做的,只不过随着当马贼头子的干爹学一身马贼本事,为得仅仅是在乱世中挣扎着活下去,并在求活的过程中一点点积累关于用兵、权谋和隐忍之道,为得则是更好地求存。终于在干爹死后,前路一片灰茫时出现一点转机。携八百众下永平,聚兵入高丽,占双城,经过一连串扣人心弦的战争和谋攻之后,初定西南朝鲜,也至此才让人稍稍松了一口气,无论是小邓还是读者。
再谈人物。邓舍无疑是个鲜活的人物,面临抉择时会有内心冲突,却不优柔迂腐,临机决断,当进则进,当退则退……呃,一言以蔽之,是个能成大事的人。只有在十几年的颠沛和厮杀中才能浇漓出这样的人物,也只有这样的人物才能在乱世“合理”地活下去。就像凤凰,浴火重生,小邓便是在人命如蚁的乱世战火中将前世今生糅合为一。还有赵夫人,河光秀,洪继勋,吴鹤年,还有关铎及其他——不得不佩服作者刻画人物的功力,他不是用枯燥的形容词去写人,而是用语言,用动作,用心理去写人,落笔不多,然一系列的形象栩栩如生,跃然纸上。作者大概是不屑于用形容词去简单界定一个人,我也雅不愿多此一举,尽管可以,不欲为也。或许作者的功力不止于此,随着情节的进一步铺展开,书中人物的形象会愈加丰满吧。
最后谈谈世情。其实世情的描画离不开作者的文字功底,所以与文字分开来谈,是因为好文字并不必然意味着能成功营造出某一特定年代或某一特定场景下的氛围。对于元末明初,我很陌生,相信许多人与我一样。元朝是一个容易让人忽略的朝代,或是下意识,或是刻意为之。赵子曰用他的独特文字和深厚的史学修养描绘出了一个让我信服的元末世情,从人物谈吐到当时背景下的人物心理,一些细微处竟考据于史料。态度决定一切,诚不我欺。
恩恩,说了是浅评,就评到这里收笔吧。
又上江北 古今多少英雄,大浪淘沙,湮灭尘埃,不语青书一卷。
挂穿越之名,行蚁贼之事。
1、没有穿过来造玻璃 产水泥大炼钢铁。到现在双城地界还十分地缺衣少药。
2、没有弄点歪诗泡妞,愣装文化人。不过只勾引了一个小人妻。
3、没有挖老朱的墙角,到处收智商为负的名将小弟。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舍哥发掘人才皆凡人。
老陈的缜密嗜杀、文化人的粗中有细、赵过的勇猛木讷、张歹的悍不畏死、高丽阉人的忠心滑稽、万虎在战场人来疯、罗国器小心思的假正经、姚好古的油滑奸诈装疯卖傻、关泽的老成谋国、邓三的义气当先、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栩栩如生。
说起来,潘美何人?
辽东三大平章之一潘诚的义子,二十万中人为何独独认其为义子,是如同邓舍般过继的义子吗?答案是否定的。潘平章对待潘美的情谊弃之如壁虎断尾就知一斑。那为何? 无他,看重其才也。
潘美是个有能力的小伙儿。
其有谋、初见舍哥就可设计在与老关之间插上一手。
其有才干、与关泽老本营之中,能探明其与沈阳之间的猫腻。
其有略、能与困山之间,明了关泽全盘计划。
其有勇且志坚、在被包围之际,能不降与鞑子,死战到最后一人,可谓之壮烈。
邓舍与潘美,同李天霞不救张灵甫何其相似 。然而,景相似而情不相同,张是娇而张狂,而小潘是颗弃子,邓舍自身难保,明不救实则不能生逢乱世,危机四伏,一人才与一城之民对比,弃之。
再看双城,内有高丽、女真,外有蒙元、南高丽、关平章均虎视眈眈。看则风光无限,实则危机四伏。不过,时势造英雄,大有可为。 双城内乱的处理异常棘手;内乱所涉人群:1女真,2高丽,3汉军,4关铎系将领;几乎是个全方位全系统内乱;原因在于邓军成份芜杂。虽说内乱杀光便可,但事实上却未必。
先说容易处理的,汉军最易,造反必杀,特别是黄驴哥,他所属系统内参与的都杀,不要犹豫,没有参与的要审要整,汉军是立身之本,绝不能有问题,借机“整风”,杜绝下个黄驴哥,但严格控制整风范围,一旦扩大就是内耗。
女真,佟豆兰很棘手,杀,则跟女真翻脸,从此如何引为己用?但女真又是祸首,不杀太过纵容;这里比较好的方法是招女真各部开会议处佟豆兰,佟内部必有人想取代他,而且女真内部意见也不统一,很大部分还是想跟着邓图利的。因此威逼加利诱,戏份做足,以女真人之名杀佟则名正言顺,又可乘机培植傀儡,捏住女真;此处洪继勋可出面。
高丽,乱军欲举李夫人为首,挑动高丽反叛,可见李家威信;也说明高丽豪族尚蠢蠢欲动,必须杀鸡敬猴;所要把握的是,不能让李夫人成为一个烈士!这样会挑起更多高丽叛乱;所以先要把李家名声搞搞臭,然后再杀;河太监这方面必是内行。
最后关铎系统的两人。我的看法是一个都杀不得;为何?关是邓上级,上级派来的人要杀你,这属于合理合法;且大敌当前,辽阳是必救的;杀了就得罪整个关铎系统;其实钱姚二人,很清楚,姚是乱世知识分子,求辅佐明主讨个青史留名,且没有参与,所以他肯定可以争取;至于钱,蠢人一个,根本不足为患;因此钱姚当先软禁;待救完辽阳之后看结果,若没救成,关完蛋了,那么钱姚就不成为问题;若救关赢了,那么到时邓救了关铎一军,且关元气大伤,宾主之势逆转,到时把钱交由关铎处理,烫手山芋让他去接。至于姚,关铎死,留为己用;关铎不死,主动权在邓,有一千种方式处理姚。
关要是没死,首先宾主易位;大张旗鼓把钱送回去,让人人都知道邓以德报怨,听凭上官发落,关要是不想留个坏名声。。又要稳住小邓的话,咋整钱?所以钱还是死。。即使不死。。这种蠢人,不死也成不了大患。反观小邓,忍一时之气而已,杀钱还不是时时刻刻的事情,只是杀一人要得一利,而不是单纯杀人立威而已。 这本小说最大精彩之处就是刻画了一个个生动活泼的人物形象,而吴鹤年是我最喜爱的人物之一,他贪生怕死,却因时势所逼对邓舍忠心耿耿,没有什么节操,却是邓军中的一大理政之才,我们看到,无论是洪继勋加入之前或是以后,吴鹤年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甚至可以说,在具体政务方面,吴比洪更加合适,以洪继勋之才,无疑是邓氏集团的主要战略策划者,他的到来为邓氏集团提供了今后战略方向,而吴则是邓军的主要政务实施者;
相信在今后邓氏集团的不断发展扩展中,洪这样的人才还是比较少的,而象吴这样的人才会不断出现,甚至成为邓军地方性理政的主力;他们或是为邓军的威胁利诱,或是为了自己的抱负,纷纷加入到邓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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