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四告知指的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5
一、三查四告知指的是什么
“三查”:大排查、大清查、大检查;
“四告知”指向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管理主体责任告知、依法规范经营告知、奖励举报渠道告知、电信诈骗基本形式告知)和“一标三实”(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采集活动为载体,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开展反电诈宣传。
二、反电诈宣传进行业场所。
深入商超、临街商铺、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域,通过发放宣传单,要求沿街店铺所有LED屏幕滚动播放反电诈宣传标语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并提醒广大群众不轻信任何网络电话、不透露个人信息、不转账,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拨打报警电话,谨防上当受骗。
三、反电诈宣传进机关。
针对机关单位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薄弱环节,派出所民警走进机关单位、各社区宣讲防电信诈骗知识。宣讲会上,民警以当前高发网络刷单、冒充公检法、出国务工等诈骗案例为切入点,从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信息泄露途径等多方面对典型网络诈骗进行了解读。并通过“身边事身边案”向与会的政协委员以及社区党员干部进行反电诈知识宣讲,播放反电诈宣传片。动员机关单位人员自愿成为反电诈志愿者,向周边同事、亲朋好友宣讲反电诈知识,掀起反电诈宣传热潮。
四、反电诈宣传进社区。
政协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组成的宣传小分队深入辖区个体工商户及各小区居民家中,以“三查四告知”信息采集活动为载体,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开展反电诈宣传。针对老年群体识诈反诈能力较弱的情况,工作人员用“蒙汉”双语进行宣讲。同时,民警在社区网格化管理群内及时发布相关反电诈信息和警情提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诈反诈能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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