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事故的认定标准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8
法律分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认定标准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死亡人数达到30人;二是重伤人数在100人以上;三是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这些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用以判定其等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其划分标准如下:
1. 轻微事故:造成轻伤1至2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 一般事故:造成重伤1至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 重大事故:造成死亡1至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 特大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衍生问题:公司安全事故类别分为四类,具体如下:
1. 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在企业生产活动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的影响,使人体组织突然受到损伤或使部分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工作中断满一个工作日以上者(含一个工作日)。
2. 火灾事故:在企业生产区域内,凡发生着火给企业财产造成损失或人员伤亡,称为火灾事故。虽发生着火,但抢救及时,未造成财产大的损失或人员伤亡,称为火警事故。
3. 爆炸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爆炸,使企业财产遭受损失或人员受到伤亡以及造成停产等,称为爆炸事故。
4. 生产操作事故: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指标、岗位操做法或因操作不当、指挥有误造成损失,如原料、半成品、产品假冒、不合格以及报废等,使生产波动而减产或停车等,均称为生产操作事故。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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