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行政区划疆域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7

清朝在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完成了全国统一,其疆域范围广大。其北部边界延伸至蒙古的唐努乌梁海地区以及西伯利亚,南方则至中国的南海,涵盖了现今的“千里石塘、万里长沙、曾母暗沙”区域,即南海诸岛。西南边疆抵达西藏的达旺地区,延伸至云南省的南坎和江心坡,这部分涵盖了缅甸北部。清朝的西部边界到达咸海与葱岭地区,包括今天的新疆地区以及中亚的巴尔喀什湖。东北部的边界抵达外兴安岭,囊括了库页岛。在东南方向,清朝统治着台湾和澎湖群岛。清朝的全盛时期,其领土面积达到了惊人的1300余万平方公里。然而,鸦片战争之后,由于领土变动,清朝的国土面积缩减至约1150万平方公里。




扩展资料

清朝幅员辽阔,在沿袭了行省制度后又采取了其他种制度来管理地方事物,清朝在公元1644年,入主中原统一全国后,划山海关内为18个行省。省下设道、府(州)、县。 同时在北方设立五个将军辖区,管理广大的东北和西北地区。又在科布多设立参赞大臣辖区和西藏办事大臣及达赖喇嘛辖区、西宁办事大臣辖区、青海玉树四十族等负责广大的西南地区。在云贵地区设立土司制度。步入近代以后有在东南和西北设置了台湾省和新疆省。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清朝共分为二十二省以及许多特殊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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