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4-04-13
1879年3月30日,日本政府命令琉球国王移住东京,置琉球为冲绳县。琉球国实质上灭亡。同年,日本正式宣布兼并琉球群岛,并命名为冲绳。
1879年(明治十二年),日本天皇政府推行“废藩置县”,在琉球强行推行“琉球处分”,把琉球一分为二:北为日本领土,改为“冲绳县”,南为清朝领土,并企图硬逼中国承认。
中日就琉球问题开始谈判,中方提出把琉球群岛分成三部分:接近日本方向的奄美大岛为日本领土,冲绳本岛及其附近岛屿作为一个独立的琉球王国存在,而在南部的先岛群岛则作为中国的领土。日本方面建议把琉球划分成两部分:冲绳本岛及其北方岛屿作为是日本的领土,而南部的先岛群岛则作为中国的领土。
由于清廷部分大臣的坚持和琉球人的请求,清廷最终未与日本签订此条约,即未承认日本拥有琉球的主权。
1880年9月,中方在谈判中最后妥协,拟定了《琉球专约拟稿》,以日本提出的方式把琉球划分成两部分。然而清朝皇帝拒绝同意这一条约,并且指示了中方代表与日本继续协商。日本方面断然拒绝,协商破裂。
1895年,中国在甲午战争战败,被迫割让台湾、澎湖。
1898年,日本政府征召琉球人服兵役。
1943年,由美、英、中三国首脑参加的开罗会议约定由美中共同托管琉球群岛,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美国进攻冲绳本岛,在冲绳岛战役后期,日军执行日本政府所谓“玉碎令”,杀光琉球人,据不完全统计,在美军登上琉球前日军共屠杀琉球民众26万余人,屠杀规模之大,次于南京大屠杀。
1945年 日本投降,由于中国陷入与共产党内战,琉球群岛由美国单独占领。
1947年4月,联合国通过《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把北纬29度以南的琉球群岛和钓鱼台群岛交给美国托管。
1951年,日美在没有中国代表参与的情况下签定《旧金山和约》,确认日本拥有琉球群岛连同钓鱼台群岛的主权,但是继续由美国执行施政权。
1972年,美国向日本移交琉球群岛的施政权(冲绳返还)。冲绳县重新成立。
1972年9月29日,中日两国正式建交。两国都提出没有琉球群岛和钓鱼台群岛的归属问题。
2013年5月4日,中国外交部“世界知识”发表专文,认定日本没有琉球的主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