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还没有进公司的时候,去面试,老板跟你说:“你要是来我们公司工作,我会给你1300元工资。”可后来到公司做了4个月了,但每个月都是给800元的工资,这时你会怎么想?老板一直没有实现他当初的诺言。但当要走了,交上辞职书上去了,老板却对你说:“本想这个月加薪给你的。”2、公司规定每个月25日发工资,可每个月都没有准时发工资,都是拖5-8天,才发工资。3、当要离开公司的时候,跟老板说,不想再在公司呆下去,要离开公司。这时,老板突然发脾气对我说:“你离开可以,如果你走出公司了,我定会叫人打你、杀了你。”4、当交上辞职书上去了,差不多一个月了(9月5交辞职书),公司还没有招到合适人选代替我的位置,老板不批准我辞职,但我是选择要9月底离开公司(我进公司的时候是没有签合同的,是不是想什么时候离开公司?)。5、如果我自离了,他不发工资怎么办?这时,是不是去劳动局告他,还是???
这事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