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干活。现在要走了老板不给钱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4-07-09
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按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第2个回答  2014-07-08
去最近的劳动局投诉他
第3个回答  2014-07-08
到你干活地点的劳动检查投诉,但你得有证具在他那工作
第4个回答  2014-07-08
进行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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