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前后,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对行人乱穿马路的陋习进行集中整治。在公安部门进行严格执法的同时,社会各界也纷纷采取行动,号召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期间,《文汇报》刊出了这样一则报道:近日,交警、文明办和街道等部门将交通协管员抓拍到的“乱穿马路”的照片带到位于北京路、泰兴路的北泰电信大楼,让单位领导认领照片中的员工。据北泰电信大楼项目管理部经理介绍,部分单位将运用一定的奖惩措施,制约员工的交通违章行为,对于交通违法严重的员工,将扣除一定的绩效奖金。这一消息被公开后,引起公众议论纷纷。
请根据你所学到的法律基础知识,就北泰电信大楼内部分单位扣除员工奖金这一做法谈谈你的观点。
请问这应该从哪些法律角度谈?领导做的不对?交警做的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