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双方签协议归男方,但民事调解书中未体现房产方面内容,往后可正常交易吗

2005年法院民事调解离婚,调解书中未明确房屋归属,双方另签一份离婚协议,说明了房屋归属男方,双方签字,按手印,请问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吗。2014年男方需出售该房产时(房产证为男方名字),咨询相关人士,据说这种情况交易时还需要前妻到场签字,请问是必须这样吗,现在前妻将近10年未联系,不可能到现场协助过户啊,请求吴律师帮助解答。证据补充:法院民事调解书(未说明房产归属)离婚协议(双方议定房产归男方)

第1个回答  2014-02-16
你好,不需要到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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