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摩托车(什么手续都有只有强制险过期)正常行驶时(不是十字路口)撞上横穿马路的电动车!小现在责任书出来了却说我负全责(对方交警有人)我怎么办!这种情况我属于全责吗
事情是这样的!责任结果出来的日期和我收到(用邮寄寄过来的)的日期相差六七天我该怎么办!我的摩托车还被交警扣着呢!我可以先把车提出来吗
追答十五天复议期,过期不受理,取车来得及。
追问在麻烦你一下!伤者已经出院人什么事都没有!对方差不多花了四五千元!我当时已经在事故科放了一万元!现在对方提出私了!要钱多我接受不了!现在我该怎么办呢!是不是让他去法院告我!
追答去把事故科的钱取回,交警无权收取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