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WTO对中国有何影响?急急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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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05
中国加入WTO的利弊权衡

一、在目前初步谈判的条款下,加人WTO对中国的影响

在朱总理访美以后,美国政府抢先公布了我国与美方就加入世贸组织(WTO)谈判的初步内容,在我国及国际社会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国际社会普遍承认中国为加入世贸组织做出了重大的“让步”,美国政界和商界也都承认中国政府做出了重大的“让步”。我们国内许多人则认为目前按此条件加入WTO会给中国造成很大的冲击,因此对加入WTO产生了较多的疑虑。

当然,这次谈判所承诺的条件中,在一些主要的领域里,应该说都有一些冲击,确实都会对中国的经济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要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事实上,如果对我们所初步承诺的加人世贸组织的条件仔细进行分析,可以看到,这种冲击并不像有些报刊、外电所描述的那样是“国门大敞”,让外国企业长驱直入,而是实际上还有很多方面的限制和保护,还有一定的过渡时期;主动权基本上还是操在我们中国人自己手中。我们对此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1.农业。现在议论比较多的领域,首先是农业。对于美国的农产品,首先是允许染有TCK病的小麦进口。但这宗进口的解禁其实对我国的影响并不大,本身也并不是WTO的问题。影响比较大的是在加入WTO以后,提高“大宗商品配额”,即每年进口粮食的“配额”增加到2100万吨。在这2100万吨进口的数额之内实行的是1%一3%的低关税;2100万吨配额以上的进口继续实行高关税,但要逐步从目前的30%一40%的水平降到2004年的17%的水平,有些将降到14%。对中国经济影响比较大的恐怕首先是这2100万吨的配额,因为我国目前每年只进口300多万吨粮食,即使在最初两年进口配额只有700-1200万吨,进口的增幅仍然较大,这在目前我国农产品销售困难、产品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可能会对国内农产品的价格和我国农民的收人造成一定的冲击。但从长远来看,第一, 2100万吨的进口仍然只占我国粮食总消费量的2%-3%左右,占市场交易量(进入市场的部分)的10%左右,不会左右我国的粮食市场。第二,粮价的下降,对农民的收入有影响,但中国目前70%的粮食属于农民自给自足的部分,受影响的主要是那些出售到市场上去的30%的商品粮,对市场价格影响较大,但对农民收入的影响还是有限的。第三,农产品价格的进一步下降,会对农产品价格体制的改革、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产生积极的影响,也会对农业结构的调整产生积极的影响。第四,较低的国际粮价抑制国内粮价的提高,对于农民当前的收入是会有影响,但是对于促进农村人口转移到工业和其他非农产业中去则会有用积极的影响。因为粮食价格降低,平均工资水平就可以降低,有利于工业的发展;通过工业化程度的提高,目前的农村人口进入工业、第三产业的速度,农村劳动力转移、获得较高收入的就业机会的可能性也就会增加。因此,如果我们承认农民收入的增加不太可能继续依靠农业收入的增加,而主要将靠工业、非农产业的发展的话,那么,尽管这一点会在短期内形成对农产品价格和农民收入的冲击,但是从中、长期来讲,对3亿农业劳动力和7亿农村人口是有好处的。当然,如果加入WTO,应采取相应的积极措施,尽量减轻在短期内对农民收入冲击的负面影响。

就具体品种而言,在农业方面可能造成较大冲击的是大豆和棉花。根据《中美农业合作协定》,到2004年我国豆油的进口配额将达到330万吨。按中国大豆的出油率14%-15%来推算,进口330万吨豆油相当于进口2200万吨大豆,这个进口量大于国内大豆总产量。从而对我国的大豆生产将构成很大压力,其次是棉花。去年我国棉花进口量为20万吨,签署《协定》后,棉花进口马上就要变成74.3万吨,到2004年则要达到89.4万吨,而我国目前的棉花库存达500万吨,因而压力也较大。

2.汽车业。很多人认为一加入WTO,汽车的关税就会降到0,从而对中国的汽车业将是致命的打击。实际上,即使今年加入WTO,汽车价格也不会马上下降。我们承诺的条件是,到2008年(美国要求到2005年),汽车保护关税由目前的80%-100%下降到25%。这么长的过渡期,国内的汽车行业有时间来发展壮大、并逐步和国外厂家竞争。而且就目前而言,我国的轿车价格也只比国际市场高出20%-50%。因而,加入WTO,价格将不是最大的冲击。投资、服务方面的冲击可能要大于价格冲击。在投资方面,我们曾规定,整车、发动机生产,外资不能超过50%,这一规定在加入WTO后会逐步取消。这个冲击是很大的;另外,与汽车制造相比,中国在销售服务方面与国外的差距更大。在研究开发(R&D)上,中国与国外的差距也非常之大。国外象丰田、通用这样的大公司,每年研究开发经费高达50-60亿美元,而中国整个汽车行业的研发经费加起来才不过十几亿元人民币。设计开发一个全新的车型需要研发经费20亿美元,改型要1一2亿美元,中国的研发经费只够改型,可以说,在这个方面还无法与国外竞争。现在看来,我们唯一可以与国外竞争的可能是汽车的维修服务方面。台湾由于有了很健全的国内汽车维修服务体系,因而在汽车保护关税降得很低的情况下,其汽车进口量不但没有上升反而下降了。

总之,加入WTO对汽车行业的冲击将是全面的、但也决不会一下子被冲垮。我门有喘息的时机, 要抓住这个时机,完成转型,使中国的汽车业上一个新台阶。

3.电信业。电信业实际上也并不是让外国公司长驱直人。我国承诺的条件是在6年内取消对传呼机、流动电话进口的限制,在2年内允许外资进入移动电信业务,4年内可以进入基本电信业务。加入WTO后,在基础电信业,允许外资占到25%;增值电信业允许外资占到30%。但是这些“进入”在品种、地区、程度、方式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特别是在移动电讯、基本电讯业务这个领域里,不是让外资独家经营,而只是允许他们参加合资企业的投资。目前美国在这方面的要价是,要求国外公司能控股60%,至少为51%;外国公司可以直接进行国际出口,从而绕开中国的国际出入总局。这个目标与中方有分歧。现在要谈判的、没有确定的,就是允许他们将来可以持有多大的股权,是否可以有控股权等。在增值服务业、传呼领域里可以持股51%,但在其它方面并不是这样。因此,我们承诺的主要还是允许他们来办合资公司,来参股,而不是由他们来控制我国的电信业。从这个角度来讲,这也是我们发展电信业的需要。过去我们的一些电讯公司也进行了合资方面的尝试,就是想通过合资及时地引进他们的技术。因此,这对我们来说,利大于弊。当然外国公司会得到一定的收入,但这对我国民族工业的冲击并不是很大,相反可以加速我国电信业的发展,跟上国际信息产业发展的步伐。

4.金融业,另一个争议比较大的领域是金融业,金融业实际上和电信业的情况差不多。在银行业,目前谈判的,首先是在各地允许外商开展业务,主要是从现在开始可以在各地设立分行。但是这个业务主要是他们能对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做外币的业务。一定时期之后,会允许他们经营三资企业和外国人的一些人民币业务,目前在上海、深训已经在逐步放开。但这种人民币业务,主要是外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然后再过一段时间,可能会允许他们经营中国居民的外币业务,也还并不允许他经营中国居民和中国企业的人民币业务。而如果外币不能和人民币直接兑换,很多人还会愿意把外币存在中国银行。而且,外资银行在什么地方可以开展业务,还是需要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从这个角度看,应该说限制是很大的。第二,金融领域里的另一个开放是允许外资搞合资银行,股份可以占到50%,也有一定的限制。

5.保险业,保险业的开放速度可能稍微快一点。人寿保险公司外商持股比例入关时可以达到50%,一年以后可以达到51%;在非人寿保险和再保险领域,外商将获准在合资保险公司中持有51%的股份,并且在两年内可以成立全资的分支机构,经营一定范围内的保险品种,也不是所有的保险业务都可以由他们来经营。

6.关税。这是另一个具有广泛影响的领域。中国一方面同意降低农产品的关税,另一方面也同意在2005年把工业产品的关税从1997年的24.6%降低到9。4%左右。在有些领域里降得比较多,比如化工业、医药产品降到跟其他国家一样5%-6%的关税;汽车业从现在的80%-100%降到2005年的25%,汽车零件的关税降到10%。应该说降的幅度比较大。但是这个影响我们也要通盘考虑。中国过去名义关税比较高,但实际征收关税的比重很低,每年只有3%-5%,还不算走私(关税高,走私的动机就强)。在全部进口产品中,由于我们实行了各种关税的减免、合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大中型企业进口先进设备的优惠政策等等,以及对原材料、来料加工企业的一些优惠政策,所以实际上我们关税征收的比重并不大。并不是说降低关税就没有影响,而是说它的实际影响比起数字所显示的程度可能要小。此外,降低关税的影响要作整体分析,不能仅就对某一利益集团影响出发进行判断。比如,象汽车这样的工业,关税的下降,对整车组装业的冲击较大,但对零部件生产厂家可能有利,整个汽车工业的就业可能会有较大的增加。

另外,还有一个对于降低关税的认识问题。目前我国的关税水平为16.8%,我们承诺2001年降到15%,2005年降到10%。现在,发展中国家平均关税水平为14%,发达国家为3%,WTO成员国为6%。可见,中国的降税是顺应国际发展趋势的,不是让步;而且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关税的保护作用在逐步下降。例如,我国签署了信息技术贸易协定(ITA),这意味着到2005年,信息技术产品关税将降到0。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是由于,高新技术产品全球化要求其零部件在全球的自由流动,如果关税不降到0,人家就不会到你这儿来生产,也就谈不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尤其在中国这样一个需要努力赶超的国家。

从各方面来看,毫无疑问,加入WTO是有成本的,是要付出代价的,对有些领域是有冲击的,但是它的冲击并不像现在人们所想象的那么大。而且有3-5年的过渡时期,有些领域有6年的过渡时期,还是给我们留出了一些调整的余地。我们现在应该做的是:加紧我们国内的体制改革,加快对国内企业、特别是对非国有经济开放各个领域,加强在各个领域里发展国内的竞争,提高各个领域的管理能力,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加入世贸组织,中国就不仅仅是全球化规则的接受者,而且可以参与全球化规则的制定,还可以借助世贸组织这个讲坛解决贸易争端。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推动下,WTO马上要开始下一轮的谈判,核心问题是如何扩大各国对美国等国占优势的农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开放。中国如果现在不加入WTO,不仅将来加入更加困难,而且使我们在新一轮谈判中没育发言权,不能加强发展中国家这一边的谈判力量,这会使新一轮谈判的结果对我们更加不利。这也是需要考虑的“未来因素”。

加入WTO最大的好处还在于:对国际上做一定的承诺,可以促进国内经济体制的改革,促进国内经济各个领域市场竞争的发展,而且现在我们面临内需不足的情况,加入世贸组织在短期内对中国经济的增长、对就业的增长可能会有积极的、正面的促进和推动。一方面由于各国的市场对我国的产品更加开放,贸易会有所增长、出口会有所增长;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卜对国际市场做出了更多的承诺,外国投资者会觉得中国的投资环境有所改善,会增加对中国的投资,这样对国内经济的回升也是有好处的。因此,如果我们看到这样的正面促进对于负面冲击的抵消作用,即使从短期看,加入WTO也不见得是一件坏事,更不要说从长期看,中国总是要走向世界,总是要进行改革开放,通过开放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体制的改革。

二、目前中国加入WTO的可能性

朱总理访美,美国政府没有批准在最后的协议上和中国签字。由此也引起了美国商界的一片呼声、一片反对,朱总理回国以后,又发生了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作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的事件。中美关系出现了急剧的恶化。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加入WT0的前景如何?

对这个问题要从我国的态度和美国的态度两方面进行分析。

从我国的态度来讲,最根本的问题是要分析加入WTO对中国是有好处还是有坏处。如果中国加入WTO好处大于坏处的话,那么不管中美关系发生什么变化,我们还是应该积极争取加入。因为越是国际关系恶化、越是在国际上处于弱势地位,我们越是发展经济,越是要在国际上争取我国的利益,越要通过进一步的开放来得到发展。西方国家本来就不是从我国的利益考虑,而是出于打开我国的市场争取他本国利益的目的。这一点现在也没有什么大的改变。我们还是要像过去一样通过谈判争取我们的最大利益,做到权利和利益的平等。

从美国方面来讲,这次事件也不会对中国加入WTO的谈判发生大大的变化,既不会更好,也不一定更坏。不会更好,是因为他们不会因为觉得对你做错了什么事情,出于一种抱歉的心理,来使中国加入WTO更好通过。美国有美国的国家利益,美国的反华势力仍在反华,他们也不会因为炸了你的使馆而有所改变。但是也不一定更坏。这件事情,包括这一轮的风波以后,尽管美国的反华势力在叫嚣什么“中国政府组织游行,就是为了对加入WTO的问题要价”,但多数人还是从两国经济关系的角度来看问题。美国商界的游说活动也有所加强,对抵消反华势力的增长有好处,但是也不会由此产生很大的改变。

中国领导人最近说:我们不会放弃我们的根本利益;再谈13年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这表明了中国的立场。在这以后,中国能否在今年加入WTO,实际上已经取决于美国人谈判立场的改变。从目前看,中国在今年加入WTO的可能性目前还是有的,但不妨做一个“50%对50%”的估计。

三、中国在国际形势恶化条件下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必要性

首先,国际经济形势对中国出口的增长在长期之内部不会很好。进入新世纪以后,不能指望我国的外贸条件还像80年代、90年代那样好,我们也不会有像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当初经济起飞时所享有的那种宽松的国际市场。中国现在对美国出口的顺差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美国采取了各种抵制措施。在欧洲也有各种贸易配额对我国实行各种限制。亚洲、东欧。南美的其他发展中国家也都在发展各自的经济,都在和我国竞争;全世界的经济又进入了通货紧缩的时期。从这一点来讲,我们必须更多地着眼于国内市场,着眼于扩大国内需求。在新的国际形势下,我们需要认识到的是:国际形势越是对我们不利,我们就越是要下决心加速改革与开放。

首先是要加速国内的体制改革,尽快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办好,才能真正提高国力、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我们再也不能“说废话”了,再也不能抱有幻想了,只能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加快改革,抓紧把经济发展上去。

其次是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哪怕是吞下一些过去还不愿吞下的“苦果”。这是因为,所谓“发展”的概念是落后国家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而不是指落后国家自己今天过得比昨天好。这包括以下的一些含义:第一,发展中国家必须用国际市场的标准作为参照系衡量自己,认识自己的落后,认识自己的问题;第二,发展中国家必须增长得更快才能实现发展,因为你的经济实力在增长,别人的经济实力也在增长,如果你的增长速度比别人慢,到头来差距会越来越大;第三,作为发展中国家,必须付出更大的代价,付出更多的努力,必须做比别人更多的事情,包括一些痛苦的事情,才能追上先进国家,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这一切恰恰表明:要发展,就必须要开放,要加入到国际市场中去,经受国际竞争的考验,开放与改革一样,都是一件困难而痛苦的事情,因为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意味着要到国际上去面对发达国家的竞争与挤压,甚至要冒让外国资本和产品过多占领本国市场的风险,但是只有开放,我们才能知道国际上经济发达的参照系是十么,才能在国际上获得我们发展经济所需要的产品、技术、资本、管理与市场,才能利用和吸取别国的经验与教训,少走弯路、多走捷径,一步一步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我们可以不开放,关起门来也可以实现一定的经济增长,今天过得比昨天好一些,但是作为一个已经大大落后的国家,那样做的结果只能是增长速度不够高,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会拉大,在当今科技与市场飞速变化的世界上,关起门来绝对不是办法,因为那样做实现不了我们赶超发达国家的目的,相反可能会再受人家的欺负。现在我们都在议论西方国家的“炮舰政策”。“炮舰政策”在历史上就是用武力打开一国的国门。就是说,不早一点主动开放、发展经济,结果却可能是被动挨打,被迫开放,被人侵略。我国历史上就有过这样的先例。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改革开放的目的,说到底就是为了不再受别人的欺负,是为了使我们得以发展,与世界列强平起平坐。要想使我国强大起来,就一定要开放,要走向世界,要用世界的高标准来衡量自己,尽可能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本、技术等等,加快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市场建设。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希望对您有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1-05
1.加入WTO对国内农业的影响分析http://www.studa.net/nonglin/060903/10403942.html
2.中国加入WTO后对会计的影响及对策http://www.qiqi8.cn/article/54/208/209/2007/2007051548772.html
第3个回答  2009-01-05
加入“WTO”对植保的影响及对策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预计年内即可实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农业的发展既是一个机遇,也是一个挑战。加入”WTO后可以享受缔约国降低关税和贸易最惠国待遇,可以有效利用国际农业资源与市场,有利于增加农产品的出口,开拓国内市场。但加入世贸组织降低关税后,外国农产品的涌入不可避免地将冲击国内市场。我们需要认真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改善产品品质,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内和国际上的竞争能力,来迎接这个挑战。植物保护工作是整个农业生产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加“WTO”对开展植保工作的影响应采取的对策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出口的农产品中农药的残留量要求更为严格,这将影响到病虫草害防治的策略与农药的使用。

加入世贸组织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增加本国农产品的出口,而进口国为了保护本国农产品的国内市场,抵制外国农产品的进入,常采用关税壁垒和技术壁垒两种手段。加入世贸组织关税壁垒被消除后,技术壁垒就成为限制农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的重要手段。关贸总协定第20条有为保障人类健康,对有残留农药的农产品进行贸易限制性措施的规定,乌拉圭协议中的部分条款对农产品的检疫也提出了很多限制性措施。因此,农产品中农药的残留量和农产品中是否带有危险性的病虫草生物体则是两个重要的技术壁垒。

联合国粮食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及有些国家制定了各种农药在不同农产品中的最高残留限量标准(MRL,值),世界组织制定了有毒化合物每人每日允许最大摄入量(ADI值),以这两个值来衡量农产品中农药中否超标。如久效磷的MRL值在棉籽油中为0.05PPm(即一吨棉籽油中不能超过0.05克),棉籽中为0.1克。久效磷的ADI值为0.03克50公斤体重。1605在粮食上的MRL值为每吨0.3克,ADI值为0.00025克/50公斤2体重。由于我国农药产品结构不合理,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品种还在大量使用,有的甚至是当家品种,加上的病虫草害的防治上依赖化学防治,农药使用过多、过滥,因而在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存在的着严重的超标现象。由于目前国际叶市场竞争激烈,因而各国对茶叶中农药残留量要求很严,目前世界上已有18个国家和组织颁布了茶叶上349项农药允许残留标准,新标准的要求愈来愈严,其中否定炒菜杀丁(氰戊菊酯)的残留量缩小了一百倍,而且规定在港口随意抽验,凡超标的茶叶不准进口,实行土封存、销毁或退回。欧盟新标准执行后国内生产的茶叶很多要超标,这一问题不解决,残留超标的茶叶则要退出欧美市场和整个出口市场,对生产造成致命的打击。为此国家农药评审委员会提出,在茶叶上禁止使用速灭杀丁,并得到农业部的批准,通知茶叶产区执行。国内有些单位还在蔬菜、水果、中药材上使用1605,甲基1605、甲胺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农药。另外我们的农药有的也没有按“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规定执行,这样很可能造成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的超标,影响农产品的出口。我们国家将加强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检测工作,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农药残留检测设施。农业部门正在起草农药残留检测方法的行业标准,以及有严重农药残留问题的惩处办法,使今后的检测经常化、制度化。

加入“WTO”以后,为了提高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在病虫草害的防治策略及农药的使用上需要逐步调整。要加强综合防治的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品种的抗病虫能力,利用农业栽培措施抑制病虫草害的发生,尽可能减少化学防治的次数和农药的用量。在药剂的使用上合理应用植物源、矿物源农药、生物源农药,逐步减少高毒农药的用量,按“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中规定的要求(如使用对象作物、次数、用量、方法、安全间隔期等)来使用农药。

二、加入“WTO”以后,植物检测作为一种进出口贸易的技术壁垒,将在世界贸易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植物检疫就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禁止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带有危险性病虫草生物体的农产品传入。植物检疫分为外检和内检,外检由口岸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内检则由省市县植保植检站负责。

植物检疫其原来的职能是保护农业生产,随着世界贸易自由化进程和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植物检疫不仅仅是超导保护农业生产的作用,也具有了开拓国际市场、保护国内市场、为农民增加收入的作用,甚至还有政治意义。为疯牛病牛肉,英国和法国吵得不可开交,就是争夺市场的典型事例。日本在检疫方面提出种种理由禁止我国的水量进入日本市场。多年以来我国则以许多国家的水果上带有地中海实蝇而禁止国外水果进入中国市场,同时禁止旅客携带水果入境,以保护国内市场。改革开放后水果已有进口,但只能从无地中海实蝇为害的水果产区进口,且数量较少、关税较高。植物检疫在政治上起的作用也可找到一些大例子:烟草霜霉病的适生区,禁止从疫区进口烟叶。60年代因政治上的需要从阿尔巴尼亚疫区进口烟叶,只投入到天津,在天津加工,加工出来的香烟只在非烟叶产区的大城市销售。近年在人权问题上,香蕉检疫措施的配合,使拉美一个国家从赞成丹麦的反对中国的人权提案改为弃权。

美国有10个洲的小麦产区有矮腥黑穗病,在中美入关的谈判中,美国要求将矮腥黑穗病疫区生产的小麦出口到中国。美国的论点是有病无害论,有病可以防治。美国在这个问题上也是搞双重标准的,它一方面要求中国进口带有小麦矮腥黑穗病的麦子;另一方面它又不允许墨西哥的带有矮腥黑穗病的麦子进入美国。

1992年我国农业部门收集了国外1200种病虫草的情况,以危害损失大、国内没有或分布很少、人为能传布、传入后在国内能生存蔓延,防治困难为标准,公布了84种病虫草害为对外检疫对象,如地中海实蝇、稻水象甲、谷斑皮蠹、美国白蛾、小麦矮胂智囊团为穗病、烟草霜霉病、橡胶南美疫病、毒麦、假高粱等,禁止这些病虫草传入。同样很多国家也公布了自己国家的检疫对象,我们国家国内已有发生的水稻的白叶枯病、细菌性条斑病、棉花枯萎病、棉花黄萎病、柑桔黄龙病、美洲斑潜蝇、野燕麦、大豆菟丝子,哈密瓜列当等都被某些国家列为检疫对象,限制从这些病虫草的疫区进口农产品。

加入“WTO”以后,在植物检疫方面,我们受到的压力会加大。一方面在向国外引种时我们要防止国外的危险性病虫草传入,对国外引进的种植材料要做好隔离种植;另一方面要采取多种措施,如选用抗病虫品种、轮作、药剂防治等压缩现有检疫对象的疫区,直至消灭。

三、加入“WTO”以后,将加速国内农药品种的结构调整,有利于整个病虫草害防治水平的提高、

加入“WTO”后我国的农药工业不会被冲垮。主要原因是我国的农药工业已有50年的历史,从科研、加工、生产有一套工业体系,有一定的竞争实力,在发展中国家中我国是数一数二的;其次是国外农药在进口关税上已经很低,现在是4%左右,加入世贸组织后再降低关税已没有多少余地;第三是国外大公司开发一个产品要化上亿美元,从几万个化合物中筛选,化十年八年的时间,开发成本高,销售价格高;同时国外新农药一般有20年的专利保护期,大公司能垄断价格,所以价格都比较高,农民用不起。我国入关以后仍然是国产农药在国内市场上占主导地位。我国农药企业小而分散、实力弱。我国农药行业的产值只有国外一个大公司的1/2,而全国的农药企业2000个。企业之间恶性竞争、销售价格低、利润低、不能自我积累发展壮大自己,和国外大公司竞争不堪一击。加入“WTO”以后,小型企业在竞争中应关、停、并、转,以保证农药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目前我国农药产品的结构极不合理。我国农药产品的结构存在三个不合理:一是杀虫剂的比例过低,国际上占46%,我国仅占11%,第二个不合理是有机磷杀虫剂的产量过高,占到杀虫剂总量的70%,拟除虫菊酯,蜕皮激素等其它的农药产量过低。第三胩不合理是有机磷杀虫剂中高毒的甲基1605、1605、久效磷、甲胺磷、磷胺的产量又占有机磷农药的70%。

加入“WTO”以后,随着高毒农药在很多国家被禁用,对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标准越来越严格,我国的农药产品结构将有较大调整。总的趋势是除草剂的品种要增加,产量要提高,杀虫剂的比例要大幅度降低,高毒的品种要逐步淘汰。目前农药领域还有两个革命性的变化值得关注,一是抗病虫的转基因作物和Bt转基因生物农药的出现和一是抗病虫的转基因作物和Bt转基因生物农药的出现和推广,可能导致将来的杀虫剂完全失去市场。二是抗除草剂作物,主要是抗草甘膦的作物(水稻、大豆、油菜、棉花)出现,可能导致今后除草剂市场的巨大变化。国内农药产品结构的调整,高效、安全、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的大量上市将会使病虫草害的防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WTO是世界范围内的商业组织。其组织内的成员过,享有互相之间商贸的优惠政策。比如:关税优惠,市场开放等(中国目前仍然只是部分开放,其他的行业也会逐渐开放下去。)。说是机遇,是因为中国加入WTO以后,在其他成员国已开放的行业中可以自由的进入进行贸易。起贸易出口量是很可观的,对国家的财政国民经济都有好处。
同时,作为成员国,中国也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开放自己的各个行业贸易,让其他成员国进入。说是挑战,因为中国的很多行业都正在发展阶段或刚刚成熟。一旦外国的成熟企业进驻,很难保证本国企业的生存。因此说是挑战。
回答者: asw515 - 秀才 三级 5-12 23:53
毛病
回答者: 我的宠物是乌龟 - 魔法学徒 一级 5-13 14:09
WTO既是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也是一个有关谈判与竞争的规则体系。WTO具有公平贸易原则(即各成员的出口贸易经营者不得采取诸如倾销、补贴等不公正的贸易手段扭曲国际贸易竞争)、关税减让原则、透明度原则、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等,但最基本的原则是互惠原则与非歧视原则。前者体现在公平贸易、对等的关税减让和市场准入、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待遇等方面;后者则表现为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可以说,互惠原则与非歧视原则是WTO 的基本准则。揭示这两者在多边贸易体制形成中所体现的价值,才能充分认识WTO规则体系之要义。
农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耕地的“刚性”上。因此,农业不可能象其他行业那样,在行业内或行业间的竞争中实现生产要素的充分流动。从各国的情况看,普遍存在着对该行业的贸易保护。我国农业具有人多地少、经营规模小、农产品商品率较低等基本特征。现行的、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产权安排,更多是从生存而非效率的考虑出发的。这就决定了我国农业在整体上缺乏国际分工与竞争中的比较优势。
对此,较为普遍的看法是我国农业将面临严重冲击。本文认为,在近期(或过渡期)内,入世不会对我国农业构成实质性的损害,如果出现不利的影响,那也是结构性的。首先,关税配额的逐步增加,并不意味着实际进口量的同步增加,实际的进口量主要取决于国内与国际间农产品的价格之差。其次,农产品(尤其粮食)的供给缺乏弹性,即使我国的实际进口量增加,也会引起世界价格的更大幅度的提高,从而抑制进一步的进口(比如,据估测,当我国粮食的进口量达到2000万吨,就会拉动国际市场粮价上涨30%––40%,而我国5年过渡期内的最高关税配额为2180万吨);因此,虽然自1995年以来我国粮食已经失去了价格优势(如小麦、玉米和大米的价格分别比国际市场高出28%、71.1%和17.8%),但是,不足我国总产量5%的最高配额对国内市场的冲击也应当是有限的8。再次,我国猪肉、蚕丝、茶叶及特种农畜水产品(如板栗、荔枝、枇杷、龙眼、甲鱼、蟹、水蜜桃等)具有优势,对外贸易的扩大势必会增加这些产品的出口,从而提高经营者的收入。复次,我国人多地少,增加粮食进口和食品出口,有利于发挥优势和调整农业结构(卢锋,1997)。最后,我国农户的货币收入不全来自种粮,且粮食的商品率不太高,所以,入世对农民收入以及生活水平不会产生明显的普遍降低作用。如果考虑到粮食在流通领域还存在着成本降低的潜力,上述立论应更显牢靠。

诚然,应当肯定: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民的相对境况将因入世而变得更加恶化,因为根据斯托尔帕––萨缪尔森定理,贸易(或贸易的扩大)将使收入的分配不利于产品相对价格较低的生产者。入世会使农民与城镇职工(尤其出口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适应加入WTO允许金融和电信等行业外资准入的有关承诺,仅仅是在外力的作用下打开了制度性进入壁垒的缺口(而且进入者是“老外”)。关键在于,必须将这种举措变换为某种一般性的竞争规则:彻底清除现行的各种制度性进入壁垒,赋予国内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至少拥有进入任何私人物品生产的行业的权利。这一制度变革附加的功利性在于,在国际竞争尚未展开或者未达到充分的程度之前,可以经历有效的国内竞争;这种“竞争替代”显然有助于提高“民族经济”的竞争力。反之,如果只开放而不改革,我们就会重蹈历史的覆辙。除了在一般规则的意义上破除制度性进入壁垒之外,我们还可将竞争的范围扩展至政府采购、公共工程的建设等领域,通过竞标活动提高各项事业的效率。 通过加入WTO ,中国承诺将逐步降低关税税率,消除非贸易壁垒,开放国内市场,并允许资本的跨国流动。根据理论和政策界的一个流行见解,如果一个国家实现了自由贸易政策,则该国终将实现高经济增长率(OECD,1998 ;IMF ,1997;Kruger,1998)。然而,近期的一项研究系统地考察了现有理论文献和实证证据后发现,开放的贸易政策与经济增长之间并不是显著相关的(Rodriguez and Rodrik,1999)。实际上,即使我们接受开放度的增大会导致经济增长这一理论主张,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从全球化中获益,至少在短期内如此。这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更大的开放度意味着生产分工的扩大。因此,一国根据经济比较优势进行结构调整是不可避免的。第二,由于一个开放度较高的经济所拥有的生产结构的多样化程度较低,因此,就很容易承担由于世界市场波动所引发的风险。外部风险的增大意味着国内收入和消费的易变性,而这将对一些社会集团产生较大的危害。

全球化收益的不平衡分配可能会产生两大后果。一方面,全球化所产生的一些困境可能使全球化进程中的“输家”(losers)在经济和社会体制中处于隔离状态。随着经济不安全的增大,这些社会群体可能会拒绝继续支持现行的自由化改革。如果他们认为全球化发展将趋于恶化,则他们可能会公开反对这种自由化改革。另一方面,全球化中的不公平和其他两极化现象可能会激发全球化过程中的“赢家”和“输家”之间的分配性冲突。这种冲突会通过好几个途径妨碍未来经济增长趋势。第一,分配性冲突可能会将注意力、资源和能源从生产性领域转移到关于全球化成本负担和租金分配的谈判过程中去(Rodrik,1998)。第二,通过在经济中造成一些不确定性,这种分配性冲突可能会导致低于最优水平的投资率(Alesina and Perotti ,1996)。第三,分配性冲突可能会使得应对外部冲击的一致意见的达成或构造富有凝聚力的发展目标变得非常困难。

这将对社会稳定和经济的长期发展构成潜在的危险。 一旦中国加入WTO ,全球华发展趋势可能会进一步削弱中国政府汲取税收的能力。外国投资者在对付各国政府方面颇多计策。从这些国际企业的角度看,低税率是良好商业环境的同义语。如果中国政府受到蒙蔽而降低税率,则其财政汲取能力将进一步受到削弱。

五。未来展望

中国近期的改革已经使一部分人获益而使另一部分人受损。随着不平等的快速扩大,受益者和受损者之间的分配性冲突将会进一步激化。中国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加入WTO 的。如果中国政府对此坐视不管,则加入WTO 将使这一分配性冲突进一步恶化。这种冲突将威胁到对目前正在进行的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治支持。除非开放的市场经济能够伴随着消除由其所产生的不良影响的制度,否则,就很难维持可持续性的增长。如果一个开放的市场经济变得让社会不可接受,那么,它自身的存在也将会成问题。“社会保障赋予了市场经济以合法性,因为它使得社会稳定和社会凝聚力成为可能”(Rodrik,1999)。因此,对于中国的改革而言,如何有效解决普遍存在的经济不安全问题将成为一个重要内容。

参考资料:www.lunwen11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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