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供其他相关证明后,没有《护照》可以回国,详情需要针对不同情况说明
(1)短期出国的公民在国外发生《护照》遗失、被盗或者损毁不能使用等情形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海员
向交通部委托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凭《海员证》出入国境
(3)未持有护照的非法居留国外人员
应及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联系咨询
温馨提示
因《护照》遗失、被盗无法回国而申请《旅行证》的办理材料如下
原持《护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入境签证及所在国家的入境章所在页复印件(如有)
《护照(损坏/丢失)情况说明》和《身份核查表》各 1 份(到馆填写)
以上资料来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护照、旅行证申办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