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申诉状)需要由中级法院交到省高院吗

如题所述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分析
基层人民法院最初的生效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该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该从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再审申请材料,询问有关事项。讼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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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8
可以向中级法院或高级法院提交。但如果高院收到材料通常会先交给原终审法院审查。如果案情确实重大特殊的,高院也会直接受理,但是可能性微乎其微。
第2个回答  2017-12-26
那就“肉包子打狗”了,不过没关系,官司总有输赢。多数人认可这样一个观点:再审不是司法程序,所以是个套,用来磨练人的意志。每年都再审你的案子,结论可以依然维持,你不老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12-24
有县级到中级,还需要打官司,才需要如你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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