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8-11
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以此员工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并要求单位结清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