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风险定义及组成因素(21.4.23)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7-17
对于灾害风险系统,首先必须存着风险源(即致灾因子);其次,必须要有风险承受体(承灾体),即人类社会。自然灾害就是自然力作用于承灾体的结果。

致灾因子不仅在根本上决定某种灾害风险是否存在,还决定了该风险的大小。但有风险源并不意味着就一定有风险的存在,因为风险是相对于人类及其社会经济活动而言的,只有某种风险源危害到某种承受灾害的个体后,才具有风险。

自然灾害对承灾体的作用是非线性的,自然灾害的风险(R)是自然灾害危险性(H)和承灾体易损性(V)的非线性函数:R=f(H,V)

致灾危险性由致灾因子本身与孕灾环境共同决定。对于气象灾害而言,致灾因子便是气象条件,如大风、暴雨、台风等;孕灾环境是指人类生产、生活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包括地形、地势、地貌、地质条件、水系分布等。

暴露在自然灾害中的承灾体的量(可称暴露度)和承灾体的脆弱性构成了承灾体易损性的重要指标。承灾体的暴露度评价,通常可用承灾体的数量和价值作为评价因子;而承灾体的脆弱性可进一步分解为承灾体的敏感性和人类的防灾减灾能力,承灾体自身的结构性质决定了在没有防灾措施下对灾害的敏感程度,而防灾减灾能力则与人的防灾设施的建设、应急管理能力、人品配备等的情况有关,防灾减灾能力与承灾体的易损性成反相关关系。

因此,自然灾害风险有可以进一步表示成致灾因子危险性(H)、孕灾环境的危险性(He)、承灾体暴露度(E)、承灾体敏感性(D)和人类防灾减灾能力(C)的函数:R=f(H,He,E,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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