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柔传文言文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0-31

1. 高柔传的文言文翻译竟的意思

柔字文惠,是陈留郡圉县人。高柔的堂兄高干,是袁绍的外甥。在黄河以北召唤高柔。高柔率领全族的人跟随他。曹操平定袁绍后,任命高柔为管县县长。县里人平素听说过他的名声,一些奸邪的县吏,全都自动地引退离去。高柔发布教令说:“过去邴吉当政时,县吏曾经有过错,还能够宽容他们,何况这些县吏,对于我没有过失呢!还是召回他们复职吧!”(那些离去的县吏)全都回来,勉励自己,全都成了好县吏。

高柔自从归附太祖,处理法律事情平允适当,魏国刚建立时,授予官职丞相理曹掾。宋金等人在合肥逃跑。按照旧法,军队出征时,士卒逃亡,要把他的妻子儿女拷打致死,太祖担心(这样)士卒还是逃亡不止,(想要)再加重刑罚。宋金有母亲、妻子和两个弟弟都在官府中服役,主管这件事的人上奏将他们全部杀掉。高柔启奏说:“士卒逃离军队,实在是可恨,然而我私下里听说逃跑的士卒中也时常有后悔的,我认为应该宽恕他们的妻子儿女,这样第一可使与敌人不信任他们,第二可以引诱士卒产生归还之心。按照原来的旧法,本来已经断绝了他们归还的愿望,却再加重旧法,我恐怕从现在起正在从军的士卒,见一人逃亡,(怕)自己将被杀掉,也将要跟着逃走,(我们)就不能再杀掉他们了。这说明重刑不是制止士卒逃亡的办法,却反而是增加士卒逃跑数量的办法了。”曹操说:“好。”当即停止,没杀宋金的母亲和弟弟,蒙受(此恩)活下来的人很多。

文帝登级后,民间有很多妖言惑众,文帝很痛恨这件事,有散布妖言的就杀,并且赏赐那些告发的人。高柔上书说:“现在有散布妖言的就杀,有告发的就赏。这样使那些犯了过错想悔改的就没有了改正的机会,又打开了凶恶狡诈之人互相诬告的风气,这实在不是一个去掉奸恶减少案件,捉拿坏人治理好国家的办法。我认为应该除去这种赏赐告发妖言的法令,来开启您做为天子滋润万物的仁义之心。”文帝没有马上听众,而互相诬告的人更加增多。文帝才下诏书说:“胆敢用诽谤的话来诬告的,按所诬告的罪对他们治罪。”于是,诬告之风才断绝。魏文帝因为与治书执法鲍勋有旧隙,想违背法律诛杀他,而高柔坚决不服从诏命。魏文帝非常恼怒,便把他召到尚书台,派使者秉承自己意旨到廷尉署衙将鲍勋拷问致死,然后才放高柔回到廷尉官署。

起初,公孙渊的哥哥公孙晃,担任内侍。在公孙渊还没反叛之前,多次(向朝廷)陈说公孙渊要叛变的事。等到公孙渊反叛,明帝不忍心将公孙晃在街市处斩,想把他在狱中杀掉。高柔上书曰:“公孙晃及其妻子儿女,是叛逆的宗族,的确应该斩首悬挂示众,不使他留下后代。然而我私下听说公孙晃在公孙渊叛逆之前就已多次自首,陈述公孙渊正萌发的祸患,他虽然是凶逆的亲族,但根据其原本之心可以宽恕。臣以为公孙晃如果真有揭发公孙渊的言论,就应该恕其死罪,如果没有这样的言论,就应当公开处斩,现在进不能赦免他的死罪,退不能彰显他的罪行,把他关在监狱之中,让他自杀,这会使四方瞻望国家政治措施的人,有的会对我们这种行为产生怀疑。”明帝不听从高柔劝告,最后派使者送金屑给公孙晃和他的妻子儿女,让他们饮下(身亡),把棺木、衣服赐给他们,在其家中殡殓。

景元四年,高柔年龄90岁去世。

2. 《三国志.魏书.高柔传》全文及翻译

高柔字文忠,陈留圉地人。

太祖平定袁氏后,让高柔做了菅长。县中一向听说他的大名,几个奸诈的官吏(听说他要来),都自动离去了。

高柔对手下的人说:“过去邴吉执政时,官吏犯了过错,还尚且宽容他们。何况这些官吏,对我来说还没有过失呢。

希望你们把他们再召来来吧。”这些官吏就都回来了,他们都自我勉励自己,后来都成了好的官吏。

魏国刚刚建立的时候,高柔做了尚书郎。又被授予丞相理曹椽。

军中的军乐手叫宋金等人在合肥逃跑了,按旧的法令,军中的士兵逃跑,要追究他的妻子儿女的罪过。太祖担心这样做还有能阻止士兵逃跑,想再加重刑罚。

宋金的母亲、妻子和两个弟弟都被官府捉拿,主事的人奏请朝廷全部杀掉他们。高柔启奏太祖说:“士兵从军人逃跑,实在令人痛恨,然而我私下听说他们中也有后悔的。

我认为应该宽恕他们的妻子儿女,一可以使贼人对他们不信认,二可以诱使他们回心转意。像前面做的那样,本来已经断绝了他们的希望,而他们又害怕回来后再加重处罚他们,我恐怕现在在军中的士兵,见到一个人逃跑,害怕受连累杀掉自己,也就随着他们一起逃跑,以后再想杀逃兵也不可能了。

这种重刑不仅不能够使逃跑停止,反而会助长士兵逃跑。”太祖说:“你说的很对。”

即停止了这种连坐的法令,不再杀宋金的母亲和弟弟,蒙受这个法令活命的人很多。文帝登级后,民间有很多妖言惑众,文帝很痛恨这件事,有散布妖言的就杀,并且赏赐那些告发的人。

高柔上书说:“现在有散布妖言的就杀,有告发的就赏。这样使那些犯了过错想悔改的就没有了改正的机会,又打开了凶恶狡诈之人互相诬告的风气,这实在不是一个去掉奸恶减少案件,捉拿坏人治理好国家的办法。

我认为应该除去这种赏赐告发妖言的法令,来开启您做为天子滋润万物的仁义之心。”文帝没有马上听众,而互相诬告的人更加增多。

文帝才下诏书说:“胆敢用诽谤的话来诬告的,按所诬告的罪对他们治罪。”于是,诬告之风才断绝。

3.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文后各题

8.B 9.C 10.B 11.(1)依旧法,军队出征而军士逃跑者,要将其妻儿老小投在狱中拷问至死。

曹操担心这样还是不能制止逃亡,更加重了刑罚。(给分点:“亡”“考竟”“息”各1分,句子大意2分,共5分) (2)我认为公孙晃确实有揭发公孙渊的言论,就应该宽恕他的死罪;如果他没有这样的言论,就应当公开处斩。

(给分点:“信”“贷”“苟”各1分,句子大意2分,5分) 【解析】 8. 试题解析:本题考查文言实词字意。因文定义法:由于任何一个实词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只可能有一个意义,因此可因文来定义,即根据具体的上下文语境来判断某个实词的具体意项。

答题时要把实词放回到原文语境中,结合上下文意思去理解。可采取代入原文法、课内回顾法、成语迁移法。

可将词义代入文中,结合上下文的语境来判断对错。结合语境,理解实词含义,要注意一词多义、古今异义、通假字、词类活用等。

要分析形旁,推求字义。从字音相同推测通假字,过语法特征推断出词性,用互文见义对照解释前后词。

联系上下文,前后照应,保持一致。要把对实词的解释代入到原句原文中,看是否合乎原文的语言环境。

B项,“狱无留滞”中的“狱”如解释为“监狱”与整个语境不合,可以联系《曹刿论战》中的句子“小大之狱”,由此可以知道应解释为“案件”。 考点: 理解常见文言实词在文中的含义和用法。

能力层级为理解B。 9. 试题解析:本题考查文言断句。

首先应浏览句子所在的语段,然后读句子,寻找断句的标志。本题所给的句子“士卒亡军诚在可疾然窃闻其中时有悔者愚谓乃宜贷其妻子一可使贼中不信二可使诱其还心”,应先抓对称的句式“一可使……”“二可使……”,然后抓“愚”“窃”。

这句话的意思是“士卒逃离军队,实在可恨,然而我私下里听说这些人中常有后悔的。我认为就应该宽恕他的妻儿老小,一来使这些逃贼忐忑不安,二来可以诱引他们产生回返的想法”。

考点:理解与现代汉语不同的句式和用法。能力层级为理解B。

10. 试题解析:B项,“便即采纳”错。解答此类题的方法是:①抓住题干,读全读准。

在阅读题目时,须读全、读准题干,切忌走马观花。所谓读全,就是对题干中的所有要求要一个不漏、原原本本地分析;所谓读准,就是要准确地把握题干所提的要求,看清是选对的还是选错的,是概括内容还是分析观点。

只有对题干作全面、准确的分析理解,才能准确地答题。②放回原文,查对正误。

特别是在时间、地点、官职,人物的行为、实效方面,应仔细查对原文的词句,全面理解,综合分析,两者间的差别正是把握全文的关键所在。对似是而非处,要有借题解文的意识。

考点: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意思。能力层级为分析综合C。

11. 试题解析:本题首先要找出关键字或句式进行翻译,一般为直译。文言文的翻译,最基本的方法就是替换、组词、保留、省。

对古今异义的词语要“替换”;对古今词义大体一致的词语则“组词”;对特殊的地名、人名等要“保留”;对古汉语中的同义反复的词语可以“省”其中一个,有些虚词不必要或难于恰当翻译出来的也可以“省”。第一句中,“亡”,逃跑;“考竟”,拷问;“息”,制止,停止。

第二句中,“信”,确实;“贷”,宽恕;“苟”,如果。 考点:理解并翻译文中的句子。

能力层级为理解B。 参考译文: 高柔,字文惠,陈留郡圉县人。

高柔的堂兄高干,是袁绍的外甥,在黄河以北召高柔去,高柔带着族人跟从了他。太祖曹操平定袁氏,任命高柔为菅县县长。

县里的人都听说过高柔的大名,有几个行为不正的县吏,全都自动地离去。高柔教化说:“过去邴吉为政时,官吏曾经有过失,都还能够容忍他们。

何况如今这几个官吏,对我并无过失!召他们回来复职。”(那些离去的县吏)又全回来了,都深为感激自觉改过,全成为好的县吏。

高干投降曹操后,不久又在并州反叛。高柔自己投归曹操,曹操想借故杀掉他,就任命他为刺奸令史。

高柔执法公允得当,官司中没有滞留的案件,曹操又征召他为丞相仓曹属。军中乐手宋金等人在合肥逃跑。

依旧法,军队出征而军士逃跑者,要将其妻儿老小投在狱中拷问至死。曹操担心这样还是不能制止逃亡,更加重了刑罚。

宋金的母亲、妻子和二个弟弟都被抓到官府,主管官员奏请将他们全部杀掉。高柔上奏说:“士卒逃离军队,实在可恨,然而我私下里听说这些人中常有后悔的。

我认为就应该宽恕他的妻儿老小,一来使这些逃贼忐忑不安,二来可以诱引他们产生回返的想法。如果按照原来的旧法,就已经断绝了他们回返的愿望,假如再加重刑罚,我唯恐如今在军中的兵士,看见一个人逃跑,害怕自己被株连,也会跟着一起逃走,以免同样遭到杀害。

这样加重刑罚不是用来制止逃跑,而是助长了逃跑。”曹操说:“对!”立即停止处罚,没有杀宋金的母亲、弟弟,蒙受不杀而活下来的人很多。

魏文帝曹丕即位后,任命高柔为治书侍御史,赐给关内侯爵位。民间屡屡有诽谤的谣言,文帝非常痛恨,一有传谣言的人就杀,奖赏告发的人。

高柔上书劝谏说:“如今传谣言的就杀,告发的就奖赏,这既使有过失错误的人没有改正自新的机。

4. 《三国志.魏书.高柔传》全文及翻译

高柔字文忠,陈留圉地人。

太祖平定袁氏后,让高柔做了菅长。县中一向听说他的大名,几个奸诈的官吏(听说他要来),都自动离去了。

高柔对手下的人说:“过去邴吉执政时,官吏犯了过错,还尚且宽容他们。何况这些官吏,对我来说还没有过失呢。

希望你们把他们再召来来吧。”这些官吏就都回来了,他们都自我勉励自己,后来都成了好的官吏。

魏国刚刚建立的时候,高柔做了尚书郎。又被授予丞相理曹椽。

军中的军乐手叫宋金等人在合肥逃跑了,按旧的法令,军中的士兵逃跑,要追究他的妻子儿女的罪过。太祖担心这样做还有能阻止士兵逃跑,想再加重刑罚。

宋金的母亲、妻子和两个弟弟都被官府捉拿,主事的人奏请朝廷全部杀掉他们。高柔启奏太祖说:“士兵从军人逃跑,实在令人痛恨,然而我私下听说他们中也有后悔的。

我认为应该宽恕他们的妻子儿女,一可以使贼人对他们不信认,二可以诱使他们回心转意。像前面做的那样,本来已经断绝了他们的希望,而他们又害怕回来后再加重处罚他们,我恐怕现在在军中的士兵,见到一个人逃跑,害怕受连累杀掉自己,也就随着他们一起逃跑,以后再想杀逃兵也不可能了。

这种重刑不仅不能够使逃跑停止,反而会助长士兵逃跑。”太祖说:“你说的很对。”

即停止了这种连坐的法令,不再杀宋金的母亲和弟弟,蒙受这个法令活命的人很多。文帝登级后,民间有很多妖言惑众,文帝很痛恨这件事,有散布妖言的就杀,并且赏赐那些告发的人。

高柔上书说:“现在有散布妖言的就杀,有告发的就赏。这样使那些犯了过错想悔改的就没有了改正的机会,又打开了凶恶狡诈之人互相诬告的风气,这实在不是一个去掉奸恶减少案件,捉拿坏人治理好国家的办法。

我认为应该除去这种赏赐告发妖言的法令,来开启您做为天子滋润万物的仁义之心。”文帝没有马上听众,而互相诬告的人更加增多。

文帝才下诏书说:“胆敢用诽谤的话来诬告的,按所诬告的罪对他们治罪。”于是,诬告之风才断绝。

5. 三国志 魏传 高柔传的译文

高柔字文惠,陈留圉人也。太祖平袁氏,以柔为管长。县中素闻其名,奸吏数人,皆自引去。柔教曰:“昔邴吉临政,吏尝有非,犹尚容之。况此诸吏,于吾未有失乎!其召复之。”咸还,皆自励,咸为佳吏。魏国初建,为尚书郎。转拜丞相理曹掾。鼓吹宋金等在合肥亡逃。旧法,军征士亡,考竟其妻子。太祖患犹不息,更重其刑。金有母妻及二弟皆给官,主者奏尽杀之。柔启曰:“士卒亡军,诚在可疾;然窃闻其中时有悔者。愚谓乃宜贷其妻子,一可使贼中不信,二可使诱其还心。正如前科,固已绝其意望,而猥复重之,柔恐自今在军之土,见一人亡逃,诛将及己,亦且相随而走,不可复得杀也。此重刑非所以止亡,乃所以益走耳。”太祖曰:“善。”即止,不杀金母、弟,蒙活者甚众。文帝践阼(即位),民间数有诽谤妖言,帝疾之,有妖言辄杀,而赏告者。柔上疏曰:“今妖言者必戮,告之者辄赏。既使过误无反善之路,又将开凶狡之群相诬罔之渐,诚非所以息奸省讼,缉熙治道也。臣愚以为宜除妖谤赏告之法,以隆天父养物之仁。”帝不即从,而相诬告者滋甚。帝乃下诏:“敢以诽谤相告者,以所告者罪罪之。”于是遂绝。(《三国志·魏书》有删节)

(参考译文)

高柔字文忠,陈留圉地人。太祖平定袁氏后,让高柔做了菅长。县中一向听说他的大名,几个奸诈的官吏(听说他要来),都自动离去了。高柔对手下的人说:“过去邴吉执政时,官吏犯了过错,还尚且宽容他们。何况这些官吏,对我来说还没有过失呢。希望你们把他们再召来来吧。”这些官吏就都回来了,他们都自我勉励自己,后来都成了好的官吏。魏国刚刚建立的时候,高柔做了尚书郎。又被授予丞相理曹椽。军中的军乐手叫宋金等人在合肥逃跑了,按旧的法令,军中的士兵逃跑,要追究他的妻子儿女的罪过。太祖担心这样做还有能阻止士兵逃跑,想再加重刑罚。宋金的母亲、妻子和两个弟弟都被官府捉拿,主事的人奏请朝廷全部杀掉他们。高柔启奏太祖说:“士兵从军人逃跑,实在令人痛恨,然而我私下听说他们中也有后悔的。我认为应该宽恕他们的妻子儿女,一可以使贼人对他们不信认,二可以诱使他们回心转意。像前面做的那样,本来已经断绝了他们的希望,而他们又害怕回来后再加重处罚他们,我恐怕现在在军中的士兵,见到一个人逃跑,害怕受连累杀掉自己,也就随着他们一起逃跑,以后再想杀逃兵也不可能了。这种重刑不仅不能够使逃跑停止,反而会助长士兵逃跑。”太祖说:“你说的很对。”即停止了这种连坐的法令,不再杀宋金的母亲和弟弟,蒙受这个法令活命的人很多。文帝登级后,民间有很多妖言惑众,文帝很痛恨这件事,有散布妖言的就杀,并且赏赐那些告发的人。高柔上书说:“现在有散布妖言的就杀,有告发的就赏。这样使那些犯了过错想悔改的就没有了改正的机会,又打开了凶恶狡诈之人互相诬告的风气,这实在不是一个去掉奸恶减少案件,捉拿坏人治理好国家的办法。我认为应该除去这种赏赐告发妖言的法令,来开启您做为天子滋润万物的仁义之心。”文帝没有马上听众,而互相诬告的人更加增多。文帝才下诏书说:“胆敢用诽谤的话来诬告的,按所诬告的罪对他们治罪。”于是,诬告之风才断绝。

6. 《梁书·王筠传》文言文翻译

王筠字元礼,又字德柔,山东琅玡临沂人。王筠小时候就机警敏悟,七岁就能写文章了。十六岁时,创作了《芍药赋》,十分优美。等长大了,喜欢清静热爱学习,与堂兄王泰齐名。当时陈郡有个谢览,谢览有个弟弟叫谢举,也都有很好的声誉,当时的人们给他们编赞语(或童谣)说:“谢有览、举,王有养、炬。”“炬”是王泰,“养”是王筠,都是他们的小名。

(王筠)起初任职是中军临川王行的参谋,后调任太子舍人,又升任尚书殿中郎。琅玡王氏渡过长江(指东晋建国)以来,就没有在郎署任职的人,有人劝(王筠)先观望不要出任,王筠说:“陆机(曾历任平原内史)可以说是东南俊秀,王坦之(字文度,东晋名臣)更是独步江东,我得以与这些前辈并驾齐驱,哪里会有遗憾。”于是兴高采烈地去上任。尚书令沈约,是当时的文坛宗师,每当看到王筠的文章,赞叹吟诵玩味,认为(自己)赶不上(王筠)。王筠作文章(当时主要指赋)能押险韵(生僻少用的韵),每次官宴上一起作赋,(王筠的作品)文辞必定最具鲜妍美妙。沈约常常很平静地启奏高祖(梁高祖武帝萧衍)说:“近年来晚辈中的名家,只见王筠独步文坛了。”

昭明太子(萧统,主持编选《昭明文选》)喜爱文人雅士,常常与王筠、刘孝绰、陆倕(chuí)、到洽、殷芸等在玄圃(建康宫中名园,时作讲经之所)吃喝游乐,太子独独牵着王筠的手抚揽着刘孝绰的肩膀跟他们说:“这正所谓左手拉着浮丘的袖子,右手拍着洪崖(与浮丘、安期生并举为仙人的代称)的肩膀啊”。他被(太子)看重竟到了这样的地步。

普通元年(梁武帝萧衍年号,值520年),(王筠)因为母亲去世要守丧而离职。王筠很有孝顺的天性,为守丧自我毁伤超过了礼制规定的程度,服丧期满后,还因为就此患上的疾病在家休养了很久。中大通二年(梁武帝年号,值530年),调任司徒左长史,中大通三年,昭明太子去世,皇帝命令(王筠)写一篇哀策文(祭文),(这篇文章)又再次令(皇帝或大家)叹服点赞欣赏。

王筠天性宽弘敦厚,不因有技艺才能而自视高人一等,而且年轻时就有才华名望,在当时和刘孝绰一起被(世人)看重。他在自己的序文中说:“我小时候就喜好书,老来越加执着。即使是偶然看见的或暂时翻看的,都会马上做好标注笔记,后面重新认真思考阅读,欢欣的兴致会越加深浓,渐渐地形成习惯并且性格养成,写文章也就不会觉得笔力不够。从十三四岁起,即前朝齐建武二年(齐明帝萧鸾年号,值495年)乙亥年,到梁大同六年(武帝年号,值541年),已四十六年了。儿时读《五经》,都是七八十遍。喜欢《左氏春秋》,吟咏背诵常常用来充实口头表达,‘广略去取’(魏晋时期流行的“手抄口诵”读书方法,边读边诵,专拣需记诵的部分,遇虚词及不当处还时有改易)隔三岔五地抄写。”其馀读过的经典比如《周官》《仪礼》《国语》《尔雅》《山海经》《本草》(《神农本草经》)等都会抄上两遍。诸子、史籍等各种文集都抄一遍。从未请人或借用他人之手,一律亲身自己抄录,大大小小一百多卷。不足以让它流传出去于世有益,只不过用来防备遗忘罢了。”又在写给各个儿辈述论家道世系的书信集中说:“史书上称道安平(今河北安平)崔氏家族和汝南(今属河南驻马店)应氏家族,说他们都世世代代出有才华的文士,所以范蔚宗称汝南崔氏是‘世擅雕龙’(世世代代擅长写文章辞赋,可联想《文心雕龙》)。然而延续不过父子两三代罢了;不是能在七代之中,名望盛德光辉相承,家族爵位世代相继,人人作文成集传于后世,像我们王氏家门这样的。沈少傅沈约给人们说:‘我小时候就喜好诸子及百家的言论,亲自担任过四代皇帝的史官,自从开天辟地以来,从来没有爵位世世继承,文章才华代代相传,能像王氏家族这么繁盛的。’你们好好恭敬地考察人家的家道门风,想想各自该怎么努力吧。”

望采纳O(∩_∩)O谢谢

7. 三国志 魏书 高柔传 说明高柔看问题比常人深远的句子

高柔仁义执法

高柔字文惠,陈留人也。柔从兄干,袁绍甥也,在河北呼柔,柔举家从之。太祖①平袁氏,以柔为管长。县中素闻其名,奸吏数人,皆自引去,柔教曰:“昔邴吉临政,吏尝有非,犹尚容之。况此诸吏,于吾未有失乎!其召复之。”咸还,皆自励,咸为佳吏。高干既降,顷之以并州叛。柔自归太祖,太祖欲因诛之,以为刺奸令史;处法允当,狱无留滞,辟为丞相仓曹属。鼓吹②宋金等在合肥亡逃。旧法,军征士亡,考竟其妻子。太祖患犹不息,更重其型。金有母妻及二弟皆给官,主者奏尽杀之。柔启曰:“士卒亡军,诚在可疾,然窃闻其中时有悔者。愚谓乃宜贷其妻子,一可使贼中不信,二可使诱其还心。正如前科,固已绝其意望,而猥复重之,柔恐自今在军之士,见一人亡逃,诛将及己,亦且相随而走,不可复得杀也。此重刑非所以止亡,乃所以益走耳。”太祖曰:“善。”即止不杀金母、弟,蒙活者甚众。

文帝③践阼,以柔为治书侍御史,赐爵关内侯。民间数有诽谤妖言,帝疾之,有妖言辄杀,而赏告者。柔上疏曰:“今妖言者必戮,告之者辄赏。既使过误无反善之路,又将开凶狡之群相诬罔之渐,诚非所以息奸省讼,缉熙治道也,臣愚以为宜除妖谤赏告之法,以降天父养物之仁。”帝不即从,而相诬告得滋甚。帝乃下诏:“敢以诽谤相告者,以所告者罪罪之。”于是遂绝。帝以宿嫌,欲枉法诛治书执法④鲍勋,而柔固执不从诏命。帝怒甚,遂召柔诣台⑤;遣使者承指至廷尉考查勋,勋命乃遣柔还寺⑥。

(节选自《三国志•魏书卷二十四》)

注:①太祖:曹操。②鼓吹:军中鼓吹手。③文帝:曹丕。④治书执法:官职。⑤台:尚书台。⑥寺:廷尉官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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