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老板不按约定结算工资怎么办?

2018年11月到双江扬子装饰工作,从事设计师的工作,并协助工地管理,当时签订合同约定每月底薪5000元
我当时就提出不同意,还问老板想按多少结算,老板不作回答。因无法协商,我提出改天再处理该事情就离开公司。之后几分钟老板打电话给我问我在那里,我回答了所在地点,老板叫我等他,我在原地等他到来,他来后告诉我说不可能按5%结算,我不同意。老板说随便我怎么办,去法院告也不怕,甚至还威胁说小心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我一个人在这,举目无亲,也没什么朋友,我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9-10-07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
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
110法律咨询网 - m.110.com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