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1. 提供正规全日制学历学位,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本科毕业的,需提供学位证书。
2. 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不再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所有学历学位证书,除证书原件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在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二、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1.有正式就业单位的,提交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提供报到证复印件,并注明报到证原件存放地点。
2.报到证丢失的,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内报到证副本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存档机构公章。
3.此前已就业,目前已解除劳动关系,报到证暂时存放在就业单位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报到证复印件(存放部门盖章)。
4.其他人员必须提供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三、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1.已持有与报考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外,并附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栏目下教师资格证查询截图(2008年以后取得的均须提供)。
2.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目前尚未发证,可提供中国教育考试网"考生服务"栏目中"合格证查询"项目下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3.暂时没有与报考岗位相符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
四、其他材料
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招考报名页面下载)打印后亲笔填写。参加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2018、2019)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已经录取为研究生或参加全日制专升本考试被录取的,提供考生保证录用后自愿放弃去高校学习资格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