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7-16
有的朋友提出股权合伙做事情,肯定要有一些规矩,具体是什么不清楚。这里做一个简要介绍,供企业老板、高管参考。
规矩一:“生死契约”法则
合伙制企业就是要共同承担风险,共同承担治理责任。在管理执行中数据上移,做到信息透明共享,责任下沉就是要共同承担风险。尤其是在企业发展不错、外部资本进入情况下,更需要一个清晰明确的“生死契约”。否则,就会有利益之争闹“分手”。此契约要明确界定经营管理、分红、债务等问题。在出钱出力问题上要有更具体的标准。这就是:出钱的规则——双方合伙各出多少钱,其中差额如何平衡,股权如何划分等;出力的规则——双方如何分工,谁干什么,负什么责任等。
规矩二:“冲突翻脸”法则
合伙做一个企业是一个较长时间的、持续的过程,合伙人之间难免会有意见相左、理念不同的时候。这就是合伙冲突。其原因多来自三个方面:1、股权界定不清出现纠纷;2、决策权、控制权不明确产生分歧;3、外部资本介入,出于个人目的,插手公司事务,激化矛盾。其解决办法是:
其一:大股东大局权衡,钱给到位,并主动安抚之。
其二:快刀斩乱麻,好聚好散。如合伙人决议退出,就要主动解决,和平分手,不要拖泥带水。
其三:合伙创业一定选德行较好的人。如合伙人有明显的人品问题,迟早会出问题。所以才有“选合伙人比选老婆还难”之说。
规矩三:禁止合伙法则
有三个点务必谨记:
1 缺乏诚信原则的合伙不要参与。为此,我一般建议准备合伙做企业/事业的朋友,最好签订一个《投资合伙人诚信合作合同》。清晰明白,彼此制约。不要老说,要凭良心做事。
2 缺乏使命感的合伙要禁止。前几天有几个朋友想合伙成立一个线上销售公司,给自己增加一些收入。我告诉他们,如果仅为了多挣几个钱,就不要成立公司了。做企业一定要有为社会创造某种价值的使命感,他是做事业的精神力量。他能让你忍受暂时不赚钱,也能走得更远。
3、推诿之人不要合作。合伙经营就是要风险共担。遇事不敢承担责任。有困难总想散伙抽身。这种人始终是负能量,不会给你添砖加瓦,只会给你“扒豁子、捅篓子”。
规矩四:利益共享法则
这里包括普通合伙人利益共享规则和有限合伙利益共享规则。前者要求:不得将全部利润分给部分合伙人,也不得由部分合伙人承担企业全部亏损。同时,也要避免股权的平均分配,因在重大事项面前,大家一样的表决权会导致:意见不一,难达共识,错失良机。后者则要求:要禁止平均分配利益,并绑定股权,设定一个兑现期限,以确保公司在创业幼儿期有一个稳定的股权关系
规矩五:管理合伙法则
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都是“老板”。都想要权,都想凌驾于规则之上。十八口子乱当家,企业如何管理?为此,要事先设计《公司章程》,约定好企业重要事项的管理办法。如果再设计一个《公司合伙人管理办法》就更好了。
规则六:权责合伙法则
合伙制企业一定要明晰各自的职责、权利,自认为是好朋友、好哥们的,尤其如此。因为人性:大家都认为自己付出多,应该多拿;总担心对方使诈,在关键岗位上安插“亲信”;在意见不一、相持不下时就会分手了。为此就要明晰权责。具体就是:
1 明确各方的权、利、职、责。首先确定谁是领军人物,具有拍板决策权;其次是明确各自的占股比例及分红比例;其三是谁承担什么管理角色和管理责任;其四是干得不好如何惩罚。
2 确定合伙债务的承担问题。合伙人在成立合伙企业时就要在合伙协议中明确企业债务、亏损等合伙承担事宜。这叫合伙约定。如果这些没有明确,只能遇事时按照法律做事时界定。
规则七:退出合伙法则
合伙人退出一般有两种情况:自然退伙和法定退伙。前者又分: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后者则分为:当然退伙和被除名退伙。合伙人退出就要在《合伙退伙协议书》中明确规定退出比例如何计算、如何承担责任等。合伙协议中还要明确合伙期限、违约条款。所有这些,明确共识,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