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离职。如果公司多把钱打到我的卡上了,我犯法了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12-16
不犯法,如果公司要你退回,那么你必须退还,如果不退还,公司会追究你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则谈不上。不当得利(unjustifiedenrichment)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资料扩展:
《民法通则》第92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予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1、你离职的时候,公司肯定向您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这意味着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了。这时,公司无法以离职流程未走完作为借口。
2、你需要确定,打到你卡上的款项确实不属于你。一般情况下,公司都会延迟支付一个月的绩效工资,离职后收到公司支付的款项是可以理解的。这需要你仔细核对自己在职期间的工资收入,公司是否都已经全额支付。
3、疑点:无论如何,公司都不会将应缴纳的五险一金支付给个人。这点比较奇怪,需要看下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公司是否按规定为你及时缴纳了五险一金。
4、建议核对收到款项是否均属于不当得利。如果你收到了律师函,建议逐一核对函件内情况是否属实,并回函说明。同时,需要注明返还相关款项产生的费用,如银行手续费等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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