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供暖起止时间是2022年10月20日-2023年4月20日。
10月10日前,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要达到100%,具备正常供热运行条件。10月20日前,集中供热企业燃煤储备率要达到或超过计划用煤量的50%以上。
哈尔滨供热时间安排:
10月10日前,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要达到100%,具备正常供热运行条件。
10月20日前,集中供热企业燃煤储备率要达到或超过计划用煤量的50%以上。
要提前做好供热系统上水、试压、设备调试等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开展供热系统冷热态试运行和供热系统平衡调节,确保10月20日供热质量全面达标,充分做好供热期前气温骤降提前供热的准备。
供热不达标退费标准:
1、室内温度低于18℃,高于16℃(含16℃)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30%。
2、室温低于16℃,高于14℃(含14℃)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50%。
3、室温低于14℃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100%。
属于热源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先行赔付,再向热源单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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